
约翰一书 2:4-6 教导说,自称认识基督却不遵守祂诫命的人,不是行在真理中;而遵守祂话语的人,就显明了对上帝的完全的爱,并且通过效法耶稣的行事方式,证明自己住在祂里面。
约翰写这封信给信徒们(约翰一书 2:12),是为了让他们在今生体验到永生的丰盛(约翰一书 1:3-4, 2:1)。
约翰的信是对耶稣起初所教导的内容的劝勉(约翰一书 1:1-5)。
在约翰一书 1:6-2:3 中,使徒约翰列出了七个条件句,描述了在与神相交的光中行事意味着什么。这些条件句最终在约翰一书 2:3 中达到高潮,经文说:
“我们若遵守他的诫命,就晓得是认识他了。”
(约翰一书 2:3)
约翰在那节经文中引出了他书信的两个主要主题:
这两个主题都源自耶稣在约翰福音 13-17 章中的原始教导。
在约翰一书2:4-6中,约翰开始阐述第一个主题——认识神。在约翰一书2:7-11中,约翰将开始阐述第二个主题——遵守神的诫命,彼此相爱。
约翰通过以下以假设句开头的陈述来阐述这两个主题:
这五种假设性的表达方式——“那位”——都指的是那些持有不同观点、喜爱或憎恨某些事物的信徒。约翰解释或揭示了每种信徒的真相。这些假设性陈述中的第一条记载于约翰一书2章4节。
第一条:“说出这句话的人……”声明
人若说:“我认识他了”,却不遵守他的诫命,就是说谎的,真理也不在他里面了(第 4 节)。
第一种情况描述的是一个虚伪的信徒,他说他与上帝有亲密的关系(认识了上帝),但他却不遵守耶稣的诫命。
伪君子是指言行不一的人。伪君子一词源于希腊语,意为“演员”。耶稣称当时的宗教领袖为伪君子,因为他们自称信奉上帝,假装虔诚地遵守上帝的律法和诫命,但实际上却违背了这些律法和诫命,并用自己的宗教规条来为自己的行为辩解(马太福音 15:7-8,23:23,27-28;马可福音 7:8-9)。耶稣称这些宗教领袖为“伪君子”,实际上就是在称他们为“说谎者”。
在这种情况下,信徒是说谎者,因为他虚伪地声称自己与上帝有亲密的关系,并且强烈地体验着永生,他说: “我已经认识了他。”
在约翰一书中,伪君子是指那些虚假地声称自己与神有团契和喜乐的信徒。这里并没有质疑伪君子是否领受了永生的恩赐。永生的恩赐是藉着对耶稣的信,出于神的恩典而领受的。领受这永生的恩赐与我们的行为无关,也与我们遵守神的诫命的程度无关(约翰福音3:16,罗马书3:20,5:20,以弗所书2:8-9,提摩太后书2:13,提多书3:5) 。
永生的恩赐完全基于耶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救赎大工,并非出于我们自身的能力或任何我们所能产生的义。重生得永生是藉着信祂而领受的恩赐(约翰福音1:12,3:14-16)。
但永生的奖赏,包括今生与神建立亲密的关系,源于我们在当下的境遇中认识祂。它源于此刻与祂的团契,源于我们选择忠心地行在光明中。我们选择与神团契、认识祂、体验永生奖赏的喜乐(约翰一书 1:2-4)的方式,就是遵守祂彼此相爱的诫命。
约翰一书2章4节中提到的那种虚伪的信徒,声称“我认识他了”,却不遵守他的诫命,这是在虚假地宣称或假装自己已经获得了永生的奖赏。但这根本不可能。这样的信徒不可能获得永生,因为他没有遵守耶稣的诫命。因此,他是虚伪的,也是说谎的。
生命的反面是死亡。死亡意味着分离。我们可以从雅各书2:26中看到这一点,经文将肉体的死亡描述为灵魂与身体的分离。违背神的诫命使我们与祂失去团契,使我们偏离祂为我们制定的计划。因此,这会导致我们经历死亡(罗马书6:16)。
每一个信耶稣的人都拥有永生的恩赐——无论他是否虚伪——因为这份恩赐是出于祂的恩典白白赐予的,丝毫不取决于信徒的行为(罗马书 3:24)。这是因为我们的过犯已被钉在十字架上,从而洗净了我们的罪疚(歌罗西书 2:14)。
据我所知,被翻译成希腊语的术语是 γινώσκω (G1097—发音为“gin-ō-skō”) 这个词的一种形式。
“Ginōskō”描述的是一种经验性的或关系性的知识,而非理性的知识。“Ginōskō”也是一个“状态”动词,这意味着它描述的是一种存在状态,而非一种行为。作为状态动词,“Ginōskō”更多地关乎我们是谁,而非我们做了什么。
此外,第4节中“ginōskō”的动词时态是完成时。通常,希腊语动词使用完成时态强调已完成动作的持续影响。但当像“知道”这样的状态动词使用完成时态时,其含义会得到扩展。在这种情况下,“ginōskō”的完成时态意味着: “我深切地知道”、“我深刻地体验”或“我完全地知道”。
约翰在撰写耶稣生平福音书时,引用耶稣对永生的描述时使用了“ginōskō”。
“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
(约翰福音 17:3)
永生的体验在于与耶稣建立亲密的关系,并与神有亲密的团契。信徒若说自己认识了祂,就是在宣告自己正在经历永生的丰盛和喜乐。这种永生的体验只有在我们与神为我们制定的计划相连时才有可能,而这只有在我们顺服祂的诫命时才有可能。
我们知道,约翰福音17章3节中的“认识他”指的是与神相交,经历永生,而不是指永生的恩赐。其上下文是耶稣为父所赐给他的人祷告(约翰福音17章2节)。
对于所有信徒而言,耶稣是我们的“中保”(约翰一书 2:1),也是“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约翰一书 2:2)。我们确信自己已领受这份恩赐,就在于我们对耶稣的信心。我们确信祂会将我们带到上帝面前,使我们“圣洁无瑕疵,无可指摘”,这信心源于我们对祂话语的信靠,相信祂必成就祂所应许的(歌罗西书 1:22)。我们的信心在于耶稣和祂已经成就的事,而非我们自己所做或将要做的事。
如果这位自称认识神的信徒遵守神的诫命,那么他所说的就是真理。因为我们藉着遵守耶稣的诫命,就认识他(约翰一书 2:3)。但如果这位自称完全认识耶稣的信徒不遵守神的诫命,他就是说谎的,真理也不在他里面了。
从实际逻辑上讲,如果我们拒绝遵行神的道路,就无法与神建立亲密的团契关系。我们可以从自身的实际经验中看到这个原则。如果我们拒绝上课、做作业或参加考试,就无法与老师建立团契关系。如果我们拒绝工作,就无法与雇主保持良好的关系。
第4节所描述的情景与约翰一书2:3正好相反,约翰一书2:3说,我们若遵守神的诫命,就能知道自己认识神。约翰一书2:4则通过表达其反面来强化约翰一书2:3的真理,指出如果我们不遵守神的诫命,无论我们怎么说,我们都无法认识神。
约翰一书2:3以积极的方式描述了认识神意味着遵行祂的道路这一真理。约翰一书2:4则以消极的方式描述了同样的真理。约翰通过正反两方面的描述,清楚地表明信徒认识神并经历永生丰盛的唯一途径就是遵守祂的诫命。如果信徒不遵守祂的诫命,他们就无法认识神,也无法积极地经历与神相交的喜乐。
“祂的诫命”特指耶稣的诫命,其中包括彼此相爱的诫命(约翰福音 13:34-35,14:15,14:21,14:23,15:10)。这里强调的是以爱回应爱,而不是拘泥于律法条文的律法主义思维。
正如耶稣所说,律法概括在两条最大的诫命中:爱神和爱人(马太福音 22:37-40)。使徒保罗断言,当我们顺着圣灵而行时,我们就成全了律法(罗马书 8:4)。保罗所说的“顺着圣灵而行”与约翰所说的“认识神、住在神里面”表达的是同一个意思。
我们不可能认识神(“ginōskō”)并与祂亲近,却不彼此相爱。“不爱人的,就不认识神,因为神就是爱。”(约翰一书 4:8)这是因为神就是爱,如果我们行在祂的道中,我们就会行在爱中(约翰一书 4:16)。
那些虚伪的信徒,口口声声说“我已经认识他了”,却不遵守他彼此相爱的诫命,就如同约翰一书1章6节中所说的信徒一样,“我们说我们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不遵守他的诫命,不彼此相爱,就是行在黑暗里。
约翰一书 2:4 扩展了行在黑暗中的含义,使其包括不遵守上帝的诫命,正如约翰一书 2:3 扩展了行在光明中的含义,使其包括遵守上帝的诫命一样。
约翰一书 2:4 中虚伪信徒的现实与约翰一书 1:6 和 1:8 中虚伪信徒的现实相似。
“凡说……的,都是说谎的,他心里没有真理。”
(约翰一书 2:4)
“如果我们说……我们就撒谎,没有践行真理。”
(约翰一书 1:6)
“如果我们说……我们就是在自欺欺人,真理并不在我们心中。”
(约翰一书 1:8)
那些在黑暗中行走、否认自己的罪、不遵守上帝诫命,却谎称与上帝有团契的信徒,是对别人、对自己和上帝撒谎。
祂的真理并不在其中。
“真理不在他们的里面”这句话描述了神话语的真理和能力没有在他们的生命中发挥作用。神的话语就是真理(诗篇119:160,约翰福音17:17)。当信徒不遵守神的诫命时,他们便在罪恶的黑暗中跌倒,而不是按照神话语的真理而行。正如雅各所描述的,我们可以藉着舍弃内心的邪恶,接受神的话语栽种在我们里面,从而脱离因我们邪恶欲望而带来的死亡(雅各书1:14-15, 21)。
神的话语是我们脚前的灯,路上的光(诗篇119:105)。那些不实践神话语真理的信徒,就像撒种的种子无法扎根、无法结果实的土壤(马太福音13:3-9, 18-22)。那些心中没有真理的信徒,如同盲人领路,虚伪地声称认识神(马太福音15:14)。
真理不在说谎自欺的人心中。真理不仅仅是关于耶稣的一系列事实。真理是需要活出来并付诸实践的(约翰福音3:21,约翰三书1:4)。拥有真理,就是让耶稣的教导积极地塑造我们的视角,指引我们的行为。
当信徒与耶稣亲密同行,也就是认识祂时,他们的心思意念就会更新,他们也会被祂改变。因为他们的心思意念更新了,他们就活作活祭,遵守祂的诫命(罗马书 12:1-2)。他们像祂那样生活和爱人。耶稣教导说:
“你们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爱里,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爱里一样。”
(约翰福音 15:10)
约翰描述了那些虚伪的信徒,他们口口声声说“我认识他了” ,却不遵守他的诫命;随后,他举了一个相反的例子来纠正这种虚伪的信徒,那就是那些遵守他话语的人:
与第一种情况形成对比的是:“说……”的陈述
但凡遵守祂话语的人,爱神的心在他里面就得以完全。由此我们知道我们是祂里面(第5节)。
“凡遵守祂话语的,就必蒙悦纳”这句话与约翰在第 4 节中描述的那些不遵守祂诫命的虚伪信徒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这些陈述中, “祂的话语”和“祂的诫命”是同义词。
约翰在第 5 节中使用了三个之前没有讨论过的重要术语。
它们分别是:
第 5 节中第一个重要的词是表示“保守”的希腊词。
“守护”一词源自希腊语 τηρέω (G5083,发音为“té-re-ō”)。“Téreō”意为看守、守护和/或保护。它并非指被动的、机械的服从。“Téreō”需要专注的意图和积极的警觉。
遵守祂的诫命和话语,意味着牢记并坚定地选择将真理付诸实践。“Téreō”是同一个希腊词,在约翰一书2:3和4节中被译为“遵守”。
约翰一书2:3-5中反复出现的“téreō”(持守/警醒)一词表明,遵守神的诫命/祂的话语是一系列深思熟虑的选择,旨在积极地实践真理。这提示我们,若要像祂在光明中一样行在光明中,并像祂爱我们一样彼此相爱,就必须有意识地、专注地行事。此外,这也暗示,如果我们放松了对神的“téreō”(持守/警醒),就会很快偏离团契之光,坠入黑暗。
使徒保罗在写给腓立比人的信中,以自己为例说明了这一点:
“弟兄们,请效法我的榜样,并留意那些按照你们在我们身上树立的榜样行事的人。”
(腓立比书 3:17)
保罗所举的例子是他如何竭力追求认识基督的奖赏,并按照基督赐给我们的标准生活(腓立比书 3:12-16)。保罗认为他过去在世上所珍视的一切“都当作亏损,因为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腓立比书 3:8)。
使徒彼得也劝勉信徒们
“你们要更加殷勤地确认祂是否呼召并拣选了你们;因为只要你们实践这些事(即美德、知识、毅力、敬虔、弟兄般的仁慈和爱心),你们就永远不会跌倒;这样,你们就能丰丰富富地进入我们主救主耶稣基督的永恒国度。”
(彼得后书 1:10-11——另见彼得前书 1:5-9)
“进入耶稣国度的门”这个概念,指的是耶稣应许赐给那些忠心为他作见证的人的丰厚奖赏(启示录3:21,21:7)。耶稣自己也说过:
“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
(马太福音 7:21)
耶稣是我们遵守上帝诫命、住在上帝里面的完美榜样(约翰福音 15:9-10,希伯来书 12:1)。
约翰写道,凡遵守上帝话语的人,上帝的爱就真正得以完全。
第 5 节的第二个重要术语是希腊语中表示“爱”的词。
第5节中译为“爱”的希腊词是希腊名词ἀγάπη(G26,发音为“a-ga-pé”)。这个希腊名词在《约翰一书》中出现了18次,在除约翰福音之外的新约其他任何书中出现次数最多。该词的动词形式(G25,发音为“a-ga-pa-ō”)在《约翰一书》中出现了28次,在除约翰福音之外的任何书中出现次数最多。
“Agapé”可以译为“爱慕”或“善意”。新约圣经中,“agapé”所指的爱是一种出于选择的爱。在哥林多前书13:4-7中,保罗将爱描述为一系列违背我们自然情感的行为。约翰在本章后面也会使用“agap/agapaō”,劝勉信徒不要“agapaō”世上的事物,包括世上的私欲(约翰一书2:15-16)。
“Agapé/Agapaō”描述了我们若要遵行神的道,应当如何选择对待他人,包括我们的仇敌(马太福音 5:44)。但其中特别强调要彼此相爱(约翰一书 3:1, 4:7, 4:11, 4:12)。两条最大的诫命都使用了“agapaō”,它们命令我们尽心尽力爱神,并爱人如己(马可福音 12:29-31)。保罗写道,整部律法都包含在“要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中(加拉太书 5:14)。
约翰用“agape/agapaō”来描述上帝对我们无条件的爱,祂差遣祂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约翰一书 4:9-10),他也用这个词来描述上帝的品格(约翰一书 4:8)。上帝就是爱,所以跟随上帝就意味着行在爱中。
约翰还用“agapé/agapaō”来描述我们不应该通过选择跟随这个世界的行事方式来爱这个世界。
“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爱世界,爱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
(约翰一书 2:15)
约翰命令我们“不要爱世界”(约翰一书 2:15a),他的意思是说我们不应该选择顺从世俗的欲望。我们的旧我渴望世界,但我们被要求放下这些欲望,转而遵行神的话语(雅各书 1:21)。我们被要求选择爱我们的仇敌,以恩慈、怜悯待他们,并为他们带来美好的盼望——无论我们对他们有何感受。
如果我们想认识神,就应当选择以身作则,照亮他人,使他们认识耶稣,成为我们在基督里的弟兄姐妹。我们应当善待世界,但不应恋慕世界。
约翰命令我们不要爱世界,这实际上是命令我们要寻求神的认可,而不是世界的认可。这与耶稣在登山宝训中的教导相似,耶稣在宝训中指出,我们不能事奉两个主(马太福音 6:24)。我们不能同时爱神和爱世界。
约翰说:“人若爱世界,爱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约翰一书 2:15b),他的意思是说,我们不能既喜爱世界及其黑暗,又选择与作为光明的上帝保持一致。
第 5 节的第三个重要术语是希腊语中表示“已经完全”的词。
这节经文中译为“已经完善”的希腊词是动词 τελειόω (G5048,发音为“tel-ī-o-ō”) 的一种形式。它的意思是完成、贯彻、实现、结出硕果。除了“已经完善”之外,也可以译为“已经完成”或“已经实现”。
第 5 节中,这个动词是被动语态的完成时态。
当动词使用被动语态时,意味着主语是动作的承受者而非执行者。在本例中,神的爱是主语,它承受着动作——被实现,也就是被完善。换句话说,当我们选择去爱他人时,神的爱就得以完善。
这节经文并不是说我们已经完全了。耶稣藉着基督,将信徒们在神面前宣告为圣洁无瑕疵,无论我们的行为如何(歌罗西书 1:22)。约翰的意思是,当我们彼此相爱时,神的爱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约翰在书信的后文中更明确地重申了这一观点:
“如果我们彼此相爱,上帝就住在我们里面,他的爱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
(约翰一书 4:12)
需要明确的是,神的爱已经是纯全完美的——神是光,毫无黑暗(约翰一书 1:5)。剩下的就是让祂的爱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这就是我们获得圆满的道路。爱能战胜纷争和分裂(加拉太书 5:14-15)。
所以,约翰所说的神的爱已经完全实现,是指当我们爱别人时,神的爱就得以完全实现和彰显。这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循环:神爱我们,然后我们与他人分享祂赐予我们的、已经完美的爱。
“我们爱,因为祂先爱了我们。”
(约翰一书 4:19)
当动词使用被动语态时,例如“神的爱已经完全了” ,这意味着直接宾语是施加动作的对象,而主语则接受这个动作。在第5节中,隐含的直接宾语是“凡遵守祂话语的人” ,祂正是使神的爱完全实现的施行者。这意味着,作为信徒,我们在使神的爱完全实现的过程中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约翰在描述上帝的爱如何真正得以完全时,祂所指的是我们每次遵守祂彼此相爱的诫命时所发生的事。也就是说,我们在那一刻就成就了上帝完美的旨意。我们完成了上帝创造我们时赋予我们的使命。人类被创造,信徒得救,是为了藉着爱服侍他人来服侍上帝。当我们爱他人时,祂的爱就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实现。
这个动词的希腊语时态是完成时,通常用来描述已完成动作的持续影响或后果。但由于“telioō”/完美是一个状态动词(状态动词描述的是一种状态,而非实际的动作),完成时强化了它的含义。在这种情况下,它表示上帝的爱已经真正臻于完美。
约翰还用了副词“真正地” ,进一步强调当我们遵守神的诫命时,神的爱在我们身上所成就的完全实现。
爱是双向的:我们遵守神的诫命来爱神,当我们遵守祂彼此相爱的教诲时,神的爱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耶稣命令门徒要彼此相爱之后不久(约翰福音 13:34-35),祂就告诉他们: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就是爱我的;爱我的,我父必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
(约翰福音 14:21)
如果脱离上下文来理解约翰福音14:21,可能会觉得上帝只爱那些遵守祂诫命的人,或者我们必须遵守祂的诫命才能赢得祂的爱。但上帝的爱先于我们的爱。当我们还是罪人的时候,上帝就爱我们了(罗马书5:8)。或者,正如约翰所教导的:
“这就是爱了:不是我们爱神,而是神爱我们,差遣他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
(约翰一书 4:10)
在我们遵守祂彼此相爱的诫命之前,神就爱我们了。约翰并不是说,神爱我们仅仅是因为我们爱祂、遵守祂的诫命。约翰是在描述,当我们行在光明中时,神的爱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实现。
约翰在第5节结尾说:由此我们知道我们是在他里面。
这里的表达指的是遵守祂的话语。如果我们遵守祂的话语,我们就知道我们是在祂里面——也就是在祂光明的团契中。约翰一书1:5的要点重申了约翰在约翰一书2:3中所说的话:“我们若遵守祂的诫命,就晓得是认识祂了。”
我们(信徒)在祂的光中体验(“ginōskō”)团契的方式就是遵守祂的话语。
如果我们作为耶稣的信徒,凭着信心做以下这些事(“因为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悦”——希伯来书 11:6),那么我们不仅会得到永生的恩赐,还会认识(“ginōskō”)神,并分享耶稣所赐予的永生的丰盛经历和当下的奖赏(约翰福音 10:10b):
所有这些都是相互关联的。约翰并没有主张将其中任何一项孤立地看待。他写下这些,是为了让信徒们能够体验到永生的丰盛,从而获得完全的喜乐(约翰一书 1:2,4)。所有这些都是使人完全体验到(“ginōskō”)与神同在的永生团契中所获得的喜乐的特征性行为或状态。
第二条:“说出这句话的人……”
第6节延续了这一观点:
凡自称住在主里面的人,就应当照主所行的去行(第6节)。
与第 4 节一样,这里的“说”指的是信徒说的话。
第4节的信徒和第6节的信徒本质上是在宣称同一件事:
译为“常存”的希腊词是约翰著作中的另一个重要词汇。它是希腊动词μένω(G3306,发音为“men-ō”)的一种形式。新约圣经中,“menō”一词共出现118次;其中超过一半的出现都出自约翰的福音书、书信和启示录。约翰在《约翰一书》中就使用了“menō”24次。
“Menō”的意思是居住、与……同住、停留或留宿。我们居住在房屋或住所中;居住在某处意味着把它当作我们的家。
因此,当信徒说他住在主里面时,他是在说他已经以耶稣基督为家,祂是他的居所。信徒的意思是,他与耶稣同在,无论面对人生的种种境遇,都与祂同在。他和耶稣一起经历人生。
耶稣应许我们,如果我们遵守他的诫命,就能住在他的爱里,以他的爱为家(约翰福音 15:10)。耶稣这样说,是为了使我们的喜乐得以满足(约翰福音 15:11)。
“Menō”和“ginōskō”分别描绘了引领我们在此时此地体验永生的行动。这是因为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与神同在,并为神而做。“Menō”意味着我们住在神里面,以神为家。“ginōskō”意味着我们与神建立亲密的个人关系,并在日常生活中与神同行。
耶稣还说,当我们爱天父并遵守祂的话语时,天父就会住在我们里面。
“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
(约翰福音 14:23)
第 4 节和第 6 节的区别在于,第 4 节描述的是一个信徒说“我已经认识了他” ,却不遵守他的诫命;而第 6 节描述的是一个信徒说他住在他里面,却应该做什么。
第四节经文中的信徒是说谎的伪君子。但声称自己住在耶稣里的信徒,就应当效法耶稣的榜样行事为人。
效法祂的行事方式,就是像耶稣在世时那样生活。
这些教导表明,爱神、认识神、与神同在,必然要求我们遵守神的诫命,彼此相爱。耶稣也教导过同样的道理:
“凡有我的诫命并遵守的,就是爱我的。”
(约翰福音 14:21)
“凡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
(约翰福音 15:5)
“你们若遵行我的命令,就是我的朋友。”
(约翰福音 15:14)
耶稣命令我们彼此相爱,如同他爱我们一样(约翰福音 13:34-35, 14:15, 14:21, 14:23, 15:10)。耶稣爱他的门徒,就是遵行天父的旨意,并将自己和自己的选择交托给神(约翰福音 5:19, 5:30, 8:28, 14:10)。耶稣告诉门徒,他怎样住在父里面,我们也当怎样住在他里面。
“正如父爱我一样,我也爱你们;你们要常在我的爱里。你们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爱里,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爱里一样。”
(约翰福音 15:9-10)
这就是我们效法耶稣的生活方式和行事方式的意义所在。
我们的目标并非靠自身的力量,通过遵守宗教规条来过上正直道德的生活。这种生活方式是在试图为自己辩解,这是愚蠢的,因为信徒藉着基督在神面前已经完全称义(加拉太书3:3,歌罗西书1:22)。同样,我们无法靠自己成圣,唯有神藉着祂的话语和爱使我们成圣(约翰福音17:17,帖撒罗尼迦前书5:23-24)。离了祂,我们什么也不能做(约翰福音15:5b)。
我们的目标是效法耶稣,靠着祂的大能持守祂的话语,效法祂的行事为人,也就是倚靠祂。(凭着信心和祂的大能战胜人生的试炼,也是与祂同在的意义之一,启示录 3:21)。
我们效法耶稣的信心,遵守祂的诫命,与祂同在。我们因祂的爱而改变。当我们活在神的爱中,行在神的爱里,我们就变得像耶稣。祂的爱流淌在我们里面,改变我们,也流淌到别人身上,因为我们用神对我们的爱去爱他们。我们这样做的程度,决定了我们今生生命的境况,也将成为我们在来世受审判的依据(约翰一书 4:17-18)。
耶稣在世时,为我们树立了完全顺服天父旨意的榜样。正如耶稣在客西马尼园祷告说:“父啊,你若愿意,就把这杯撤去;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路加福音 22:42)耶稣顺服天父,是出于他对天父完全的爱和与天父的亲密关系。
保罗在写给以弗所人的信中也教导我们要效法上帝:
“所以,你们要效法神,好像蒙爱的儿女一样;也要凭爱心行事,正如基督爱你们,为我们舍己一样。”
(以弗所书 5:1-2a)
耶稣亲自告诉门徒,“我给你们作了榜样,叫你们照着我向你们所做的去做”,也就是洗他们的脚(约翰福音 13:15)。
基督来到世上是为了“为我们的罪作挽回祭”(约翰一书 2:2):祂死在十字架上,复活,使神的忿怒离弃我们。但祂也是为了成为我们的榜样,为我们铺平道路。祂是完美的人。因为耶稣是我们信心的创始成终者(希伯来书 12:1-2),我们可以仰望祂,学习如何凭着信心和爱心顺服天父。
藉着信,我们才能领受永生的恩赐(约翰福音 3:14-15)。藉着凭信心而行,遵行耶稣的诫命,我们才能在今世经历祂的丰盛,正如我们在约翰一书 1-2 章中所看到的。藉着忠实地作见证,我们才能在来世获得最大的奖赏(启示录 3:21, 21:7)。
在下一段经文(约翰一书 2:7-11)中,使徒解释了为什么彼此相爱对于在光明中行走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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