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与路加福音 9:1-5 平行的福音书记载有马太福音 10:1、10:5-10 和马可福音 6:7-11。在另一次场合中,也记载了类似的指示,见于路加福音 10:1、4。
在路加福音 9:1-5 中,耶稣赋予他的十二个门徒权柄,可以驱赶魔鬼和疾病,差遣他们去宣扬神的国度并医治病人,并指示他们要简朴地旅行,依靠接待他们的人的款待,但要将脚上的尘土跺下来,以此作为对拒绝他们的人的见证。
这些指示被称为“小使命”。耶稣在路加福音 9:1-5 中的指示,以及马太福音 10 章和马可福音 6 章中的类似指示,可以被视为“大使命”(马太福音 28:18-20)的先驱。
于是他把十二门徒召集到一起(第 1 节上)。
在这一节经文中,路加用“他”来指代耶稣,而“十二”指的是耶稣呼召为他的使徒的十二个人(路加福音 6:12-16,马太福音 10:2-4,马可福音 3:13-19)。
耶稣召集了十二个门徒,详细指示他们即将执行的任务。这件事发生的具体时间并不完全清楚。很可能是在耶稣“从这城到那城,传讲神的国”(路加福音 8:1)的巡回布道期间,也可能是在巡回布道结束后。
虽然耶稣有一大群追随者,他们通常被称为他的门徒(路加福音 10:1,约翰福音 6:66),但路加福音区分了一般的追随者群体和从他们当中挑选出来的亲密群体,称为十二门徒。
这十二个人既是耶稣的门徒,也是他的使徒。
路加福音 6:12-16 列出了这十二个人的名字,并指出耶稣在拣选十二门徒之前特意祷告了一整夜。马太福音 10:2-4 和马可福音 3:16-19 也列出了类似的十二门徒名单,只是名字略有不同。
在路加福音6:13列出使徒的名字之前,路加特意用“使徒”而非“门徒”来指代他们,强调二者之间的区别。“门徒”意为“学习者”或“追随者”,耶稣有很多门徒——路加福音10:1记载至少有七十位。然而,“使徒”一词蕴含着更深远的意义和权威。使徒的字面意思是奉差遣者之命而出的人,类似于大使。使徒的言行代表并承载着差遣者的权威。
简而言之,门徒是老师的学习者或追随者,而使徒是被老师派出去代表或传递信息的权威人士。
几个世纪后,当早期教会决定将哪些著作纳入新约时,使徒的认可就成了首要考虑因素,这一区别变得至关重要。
十二使徒始终陪伴在耶稣身边,见证祂的神迹,聆听祂的比喻,并有幸与祂直接探讨其中的含义。他们与耶稣同行,参与祂的日常生活。他们与耶稣一同在楼上的房间里享用最后的晚餐(马太福音 26:20),并亲眼目睹了耶稣被捕前后的种种事件。
十二使徒之一的犹大·伊斯卡里奥特出卖了耶稣,帮助耶稣的敌人逮捕了他。不久之后,犹大自杀身亡,只剩下十一位使徒。在耶稣受审和被钉十字架期间,除了约翰之外,其他使徒都离弃了他,躲藏起来。然而,这些留下的使徒在耶稣复活后与他相遇,后来被圣灵赋予能力,完成了大使命。教会传统认为,他们都为信仰遭受了巨大的苦难,大多数人殉道而死,而约翰则经历了流放。
三部符类福音都明确指出,耶稣只差遣了十二门徒执行这项特定的使命。马可福音还记载,耶稣差遣他们两人一组(马可福音 6:7)。每个门徒都配有一个伙伴——彼此并肩劳作,互相扶持,在困境中彼此鼓励。这种方法体现了所罗门在《传道书》中所分享的智慧:
“两个人总比一个人好,因为二人劳碌同得美好的果效。若是跌倒,这人可以扶起他的同伴;若是孤身跌倒,没有别人扶起他来,那人就有祸了。再者,二人同睡就都暖和,一人独睡怎能暖和呢?若是一人制服了孤身一人,二人就能抵挡他;三股合成的绳子不容易折断。”
(传道书 4:9-12)
路加接着描述了耶稣如何装备十二门徒去完成这项使命:
并赐给他们权柄和能力,制伏一切邪灵,医治疾病(第 1 节下半句)。
耶稣正准备差遣十二门徒出去宣扬神的国度并医治病人(第2节),但他首先赐给门徒完成这项使命所需的工具。路加福音记载,他们被赋予了权柄和能力,可以赶鬼并医治疾病。
路加福音记载十二使徒被赋予了能力和权柄,而马可福音只明确指出耶稣赐给他们权柄赶逐污鬼(马可福音 6:7)。马太福音对此进行了补充,补充说他们也被赋予了医治各种疾病的权柄(马太福音 10:1)。
在差遣十二门徒之前,耶稣赋予他们行神迹的能力。在一段时间内,这十二个人能够像耶稣一样医治病人,因为耶稣将自己的能力和权柄赐给了他们。他们也能像耶稣一样赶鬼。这能力和权柄并非源于他们自身,而是来自差遣他们的耶稣。
耶稣这样做,是为他们树立了与他效法天父同样的榜样。在约翰福音中,耶稣说他所做的一切都不是出于自己的意愿或能力,而是遵行天父的指示(约翰福音 5:19,12:49)。在他尘世的一生中,耶稣完全是在天父所赋予的权柄和能力范围内行事。在许多方面,耶稣都在给门徒们机会效法他。
他差遣他们出去宣扬神的国,行医治(第 2 节)。
耶稣派遣这十二个人分散各地,宣扬神的国度并施行医治,从而大大扩展了祂事工的范围。耶稣赋予这十二个人权柄和能力的另一个好处是,可以帮助祂管理庞大的人群,因为人群常常阻碍祂有效地传达信息。通过委派这十二个人,耶稣可以更多地专注于教导,而减少医治的次数。这一策略不仅扩展了祂的信息传播,也帮助祂转移了人们的注意力,使祂的敌人不太可能过早地攻击祂。因此,更多的犹太人得以蒙福,更多的人因祂所行的奇妙之事而赞美神,而耶稣的身份则一直隐藏到预定的时刻。
耶稣赋予这十二个人一项特殊的使命:让他们在各城之间奔走,宣扬神的国度,并施行医治。马太福音明确指出,这十二个人要宣告的信息是:“天国近了”(马太福音 10:7)。这与耶稣和施洗约翰所传讲的信息相同(马太福音 3:2,4:17,9:35)。他们的宣讲很可能呼应了登山宝训中的教导和指示。
虽然路加福音没有详细说明耶稣是否为门徒们指定了目的地或行程安排,但马太福音表明,十二门徒被赋予了特定的受众。在马太福音10章5节中,耶稣的指示表明,这次使命是专门为犹太人而设的,祂说:
“不要走外邦人的路,也不要进撒玛利亚人的城;宁可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
(马太福音 10:5-6)
外邦人是指非犹太人。撒玛利亚人一部分是犹太人,一部分是外邦人,他们在耶路撒冷城外的基利心山上敬拜上帝。耶稣最初传讲这些教导时,祂告诉门徒要避开外邦人和撒玛利亚人,而要特别关注犹太人。
外邦人并未被纳入与以色列所立的约中,该约概括于十诫,十诫要求以色列人彼此和睦相处,互相服侍,而非彼此剥削。耶稣说“不要走外邦人的道路”,他的意思是十二门徒要避开通往外邦人领地和地区的道路。这大致包括避开叙利亚(北部)和低加波利(东部)等地区。耶稣在马太福音10:5中的命令意为“不要偏离”这条道路。这表明耶稣不希望十二门徒停留在罗马城镇乡村,例如散布在加利利和犹太各地的提比里亚和凯撒利亚,去传讲天国的福音。
耶稣禁止十二门徒前往的另一个地方是撒玛利亚。撒玛利亚位于犹太地区(南部)和加利利(北部)之间,西临地中海,东临约旦河。
撒玛利亚人是叙利亚人和以色列北国(公元前722年亚述征服以色列后灭亡)的混血后裔。犹太人和撒玛利亚人彼此之间存在着敌意。这种文化隔阂在撒玛利亚妇人对耶稣与她交谈并请求帮助的惊讶中显露无疑:“你既是犹太人,怎么向我这个撒玛利亚妇人要水喝呢?”(约翰福音4:9)。耶稣也曾在一个比喻中借用犹太人和撒玛利亚人之间这种紧张的关系,来说明爱人如己的诫命适用于所有人,即使是我们可能不喜欢的人(路加福音10:25-37)。
耶稣吩咐十二门徒要避开外邦人的道路和撒玛利亚人的任何城邑,因为好消息和天国的信息必须首先传给以色列家的立约子民。但耶稣完成祂在地上的使命,准备升天时,祂又颁布了一条新的命令,要将福音的传播扩展到犹太人以外,祂说:
“你们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玛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
(使徒行传 1:8b)
但那时尚未到来。“天国近了”(马太福音 10:7)的信息,首先要传给以色列家迷失的羊——犹太人。上帝在将这福音传给其他人之前,要先履行祂与以色列所立的约。十二使徒要去向他们的同胞传福音。
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的记载中都没有记载耶稣指示十二门徒必须只向犹太城镇传达这一信息。
一部福音书选择包含这条指令,而两部福音书选择省略这条指令,其基本解释可以从每部福音书的目标受众中找到。
马太福音的作者马太是为犹太读者而写,他想证明耶稣是弥赛亚。为了佐证自己的观点,他的记载中包含了许多预言和对旧约的引用,因此其中包含了许多犹太读者熟悉的细节和典故。所以,马太福音包含了耶稣升天之前所作的原始教导。
另一方面,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是为外邦读者而写的。马可福音是写给罗马信徒的,路加福音是写给希腊信徒的。而且,他们的福音书是在福音广泛传播到罗马世界外邦人之后写成的;耶稣先前只向犹太人传道的限制已经不再适用。
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很可能选择省略这条指示,以避免混淆或解释为何这条指示不再有效。与马太福音(马太福音 10:5)不同,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没有包含这条指示,而是将重点放在与他们的外邦听众相关的核心信息上——“叫人悔改”(马可福音 6:12)并宣扬神的国(第 2 节)。
或许可以理解,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的记载省略了一些细节,以免让不熟悉犹太传统的非犹太读者感到困惑。尤其当这些细节——例如耶稣指示只去犹太人的家和村庄——不再适用时,因为祂的指示是针对过去某个特定且已经完成的使命。
换句话说,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省略了耶稣关于避开外邦人的指示,因为福音如今已向外邦人敞开。如果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保留了这条过时的指示,可能会导致一些外邦听众错误地认为耶稣的福音并非针对他们,或者对他们没有效果,尽管福音及其祝福如今也向他们敞开。
除了宣扬上帝的国度,耶稣还赋予十二门徒能力,命令他们用神迹医治有需要的人。
正如第 1 节所提到的,耶稣不仅赋予十二门徒医治疾病的能力和权柄,还赋予他们医治被鬼附身之人的能力。
马太福音记载了“叫死人复活,洁净麻风病人”(马太福音 10:8)的能力。在这一点上,门徒们被暂时赋予了类似于耶稣自己所拥有的能力。
虽然福音书中没有具体记载门徒行这些神迹,但马可福音6:13和路加福音10:17都肯定了他们的确行过这些神迹。福音书没有详细描述门徒神迹的原因很可能是,作者不想抬高门徒的地位,以免分散人们对耶稣的注意力。
此外,路加在《使徒行传》中继续记载,他提供了几个例子,说明耶稣升天后,圣灵降临在门徒身上,门徒们行了许多奇妙的神迹。
当门徒们运用这种能力和权柄时,《马太福音》记载了他们应该如何行神迹。耶稣给了他们一个服侍的原则:“你们白白地得来,也要白白地舍去”(马太福音 10:8)。
他们不可滥用上帝赐予的权柄,也不可滥用这份能力去操纵或控制他人。十二使徒既然认识到自己所领受的是白白的恩赐,就应当慷慨地分享和运用它,造福他人。他们不可为这些祝福收取费用,而应慷慨地给予。耶稣曾明确地命令道:“腰带里不要积攒金银铜钱”(马太福音 10:9)。
这一原则标志着世俗王国与神国之间的深刻区别。
在世俗王国中,掌权者常常利用权力谋取私利。自私的统治者可能会扣留物资和服务,直到他们的要求得到满足,或者利用权力进行敲诈勒索和操纵。
然而,神的国度遵循着不同的标准。掌权者应当运用他们的权柄来满足他人的需要并服侍他人,无论个人可能获得任何利益或损失。同样,永生的恩赐也是白白赐予所有愿意接受的人(罗马书 5:15-18)。
耶稣对他们说:“你们行路的时候什么都不要带,不要带拐杖,不要带口袋,不要带食物,不要带钱;每人也不要带两件衣服(第3节)。”
耶稣吩咐十二门徒出行时几乎不要带任何东西。他们要留下以下物品:
他们要完全依靠上帝的供应和他们所服侍之人的款待,相信上帝会通过他人的善意来满足他们的需要。
耶稣只允许他们携带最基本的必需品,以便他们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十二门徒被嘱咐要轻装出行。过多的财物只会妨碍他们宣扬天国的使命。这种简朴的出行方式后来成为门徒们的惯例,路加福音10章4节再次记载了耶稣差遣七十个门徒在他前面出去的情景。
门徒们在旅途中会得到沿途所遇之人的慷慨款待和经济支持,足以满足每日的饮食起居所需,但又不会多到需要用袋子来存放多余的东西。在马太福音中,耶稣向门徒们保证,工人是值得他供养的(马太福音 10:10),并引导他们将注意力放在寻求天上的财宝上,而不是积累地上的财富上(马太福音 6:19-20)。
耶稣训练他的门徒要依靠上帝,凭信心而行,并专注于他们的使命。他是在为他们预备道路,以应对他不再与他们同在的日子,届时他们将肩负起传播天国福音的重任。
耶稣教导十二门徒如何进城,如何找地方住:
“无论你们进入哪座城或哪个村庄,都要打听那里谁是值得尊敬的人,就住在他家里,直到离开那座城。”
(马太福音 10:11)
路加的记载似乎概括了这条指示:
无论你进入哪家,都要住在那里,直到你离开那座城市为止(第 4 节)。
门徒们正在考虑旅途中需要找地方住,耶稣指示他们住在他们所到之处的城里的人家中。耶稣向门徒们保证,他们会找到热情好客的人,愿意接待他们到家中去,“因为工人理当得到供养”(马太福音 10:10b)。
无论他们进入哪家,都必须在他们逗留期间住在那座城市里(马太福音 10:11)。
在古代世界的大部分地区,热情款待旅行者是一项重要的文化价值观。由于小城镇和村庄不太可能设有客栈等正式住宿设施,许多旅行者只能依靠当地居民的款待过夜。旅行者被视为弱势群体,因此,如果旅行者提出要求,当地人通常会接受他们作为过夜的客人,并为其提供食宿。
摩西指示以色列人要热情款待居住在他们土地上的外邦人。这条诫命也同样适用于从外地来的犹太陌生人:
“若有外人住在你们的地里,你们不可欺压他。与你们同住的外人,你们要看他如同本地人一样,要爱他如同爱自己,因为你们在埃及地也作过寄居的。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
(利未记 19:33-34)
耶稣甚至以款待的价值来说明忠诚,并以此作为审判的标准(马太福音 25:31-46)。
另一次,耶稣在拜访法利赛人西门家时,也用待客之道来试探主人的心。当时,西门默默地质疑耶稣的品格,为何允许一个有罪的女人洗他的脚。耶稣随后指出,西门没有以惯常的方式款待客人,而那位悔改的女人却竭尽全力地表达了善意(路加福音 7:44-48)。
《提摩太前书》5:10、《提多书》1:8、《希伯来书》13:2 和《彼得前书》4:9 也同样强调了好客的美德。
耶稣并没有应许门徒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受到热烈欢迎。有些城市会冷漠无情,拒绝门徒和他们的信息。耶稣已经为这方面的情况做好了准备。
至于那些不接待你们的人,你们离开那座城的时候,要把脚上的尘土跺下去,作为对他们的见证(第5节)。
“抖掉尘土”这个说法源于犹太人的一个习俗,即外邦人在返回以色列时有时会抖掉身上的尘土,以避免礼仪上的不洁。同样,这条对十二使徒的命令也表明,即使是拒绝福音的犹太人,也把自己置于上帝圣约祝福之外。这构成了一个严肃的警告:他们的拒绝必将逃过上帝的耳目,他们必将为此承担责任。
耶稣的教导——“把脚上的尘土跺下去,作为对他们的见证”——并非暗示门徒要以牙还牙,如同“以眼还眼”那样。相反,这是命令他们将审判交托给上帝。如果一个城镇不友好,或者拒绝他们的信息,他们不应耿耿于怀,也不应心怀怨恨。相反,他们应当跺掉脚上的尘土,前往下一个城镇,相信上帝会处理此事。
马太福音进一步阐述了这一观点,记录了耶稣对门徒的进一步指示:“如果那家配得上平安,就把你们所赐的平安祝福给它;如果那家不配得,就收回你们所赐的平安祝福。”(马太福音 10:13)
向房屋送上“平安的祝福”这一积极信息可能被收录在《马太福音》中(而《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中则没有),因为马太福音的读者是犹太人,其目的是向他们表明他们所应许的弥赛亚已经到来,他们可以选择接受或拒绝这一信息。
但到了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成书之时,事情已经尘埃落定——犹太人不仅拒绝了耶稣,将他钉死在十字架上,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也拒绝接受他复活的信息以及他门徒的悔改呼召(使徒行传 3:17-21)。这种拒绝甚至延伸到了保罗在圣殿的讲道,保罗的讲道遭到了敌视,最终被拒绝(使徒行传 21:17-22:23)。
耶稣关于接受他人欢迎的教导(马太福音 10:13)可能在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中被省略,因为这在当时已不再重要。然而,关于被拒绝的警告却保留了下来:“至于那些不接待你们的人,你们离开那城的时候,要把脚上的尘土跺下去,作为对他们的见证。”——因为在这些经文成书之时,犹太人已经拒绝承认耶稣是弥赛亚。
“把脚上的尘土跺下来,好作见证控告他们”这句话进一步表明,使者们并不对他们的信息如何被接受负责。通过这样做,十二使徒公开地与那座城的不信和即将到来的审判划清界限。(参见马太福音 10:15)
在《马太福音》中,耶稣对十二门徒的指示远远超出了《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中的记载。
《圣经注释》对马太福音中耶稣教导的详细记载如下:
在下一节中,路加描述了门徒们如何服从他们的任务。
经许可使用 TheBibleSay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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