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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太福音 26:67-68 含义

关于这一事件的平行福音记载可以在马可福音 14:65 和路加福音 22:63-65 中找到。

  • 注意:在这段评论中,每当祭司长和长老们迫害耶稣时违反了犹太律法,我们就用括号来标明那条规则-即[规则 2:中立]。这些规则的编号是根据《圣经说》系列中关于对耶稣的宗教迫害的编号

要查看违反规则的完整列表,请参阅《圣经》文章:耶稣的审判,第 1 部分。宗教领袖所违反的法律:摘要。

马太福音详细描述了耶稣在第二次宗教审判中被定罪和判刑后,遭到政治对手的身体和精神虐待。

耶稣在客西马尼被捕(马太福音 26:47-56)和被交给彼拉多(马太福音 27:2)之间经历了三次宗教审判

  1. 耶稣在前大祭司亚那的家中接受初步审判
    (约翰福音 18:12-14,19-24)
  2. 耶稣在大祭司该亚法家中接受夜间审判
    (马太福音 26:57-68;马可福音 14:53-65;路加福音 22:54;约翰福音 18:24)
  3. 耶稣在日出时接受公会审判
    (马太福音 27:1;马可福音 15:1;路加福音 22:66-71)

耶稣的第二次宗教审判发生在大祭司该亚法的家中,时间极有可能是尼散月15日的夜间(按照罗马的计算方法,是星期五早上某个黑暗的时间)。

要了解这些事件的时间和顺序,请参阅《圣经》 “时间线:耶稣的最后 24 小时”。

在公会在同一时刻一致宣布亵渎罪的有罪判决和耶稣的死刑判决(马可福音 14:64)之后 [规则 16:错误的判决;规则 17:草率的判决],马太描述了他们如何开始对耶稣进行身体和精神虐待 [规则 10:虐待]。

他们就朝他脸上吐唾沫,用拳头打他,还有人打他耳光(第 67 节)。

马太描述了审判耶稣的人和/或狱卒虐待耶稣的三种具体方式

  1. 他们朝他脸上吐唾沫
  2. 他们用拳头殴打他。
  3. 其他人则张开手掌打他

别人脸上吐口水是一种极其侮辱的行为。其目的是玷污、贬低和羞辱被吐口水的人

他们用拳头打他。用拳头打人会伤到,留下淤青。被拳头打脸会很疼。最初的一拳很疼,变色、开始肿胀时留下的淤青也很疼。如果一个人被打得很重,就像耶稣很可能被打的那样,也会流血。看来他们用拳头反复打耶稣的

马太写道,其他人张开手掌打他。打人耳光既是一种侮辱,也是一种痛苦。作为一种侮辱,耳光是一种严厉的斥责-类似于被吐唾沫。最初的耳光很刺痛,然后刺痛感逐渐减弱。但是,像耶稣一样被一次又一次地,会使耳光的刺痛感持续下去。耶稣被打耳光,被拳头打;被打伤和被打伤的身体疼痛会非常剧烈和难受。

耶稣遭受法官和/或狱卒的虐待,应验了以赛亚的弥赛亚预言:

“人打我的背,我任他打,
有人拔我的腮颊胡须,
我没有用手遮住脸以躲避羞辱和唾沫。”
(以赛亚书 50:6)

显然,他们还拔掉了耶稣胡子上的头发这不仅会给他带来侮辱,还会使他遭受极大的痛苦,而耶稣本来就饱受虐待。耶稣在法官和/或狱卒手中遭受的身体虐待违反了犹太法律对囚犯的待遇 [规则 10:虐待]。

大卫在诗篇第 35 篇中也预言了弥赛亚将会遭受的嘲笑和暴力辱骂。

“但我的跌倒,他们却欢喜聚集,
那些击打我的人聚集攻击我,
他们不停地诽谤我。
就像宴会上不信神的弄臣,
他们对我咬牙切齿。

“耶和华啊,你还要注视多久呢?
拯救我的灵魂脱离他们的蹂躏,
我唯一的生命来自狮子。”
(诗篇 35:15-17)

持续的身体虐待可能对他的外表产生了很大影响。他可能浑身是血,脸色发青,布满瘀伤。他的胡子被扯掉,皮肤和面部毛发被拔掉,变得又红又硬。

这很可能是以赛亚关于弥赛亚出现的预言的实现:

“所以他的容貌比任何人都要受损
他的形像比世人更美好。”
(以赛亚书 52:14)

经历了这一切,耶稣顺服于父,默默忍受辱骂,没有还手(马太福音 26:39)。他知道“主耶和华帮助,所以他不蒙羞”,他“面容坚如磐石”,知道自己不会蒙羞(以赛亚书 50:7)。为了摆在他面前的喜乐,他轻视羞辱(希伯来书 12:2)。

马太还写到了耶稣遭受的嘲笑,因为他们虐待和侮辱他。

他们一边打他,一边扇他耳光,并对 “基督啊,你向我们说预言吧,打你的是谁?” (第 68 节)。

辱骂他的人这样说是指耶稣创造奇迹、预言和作为基督(弥赛亚)的名声。

人们相信弥赛亚是像摩西一样的先知(申命记 18:15-18)。先知代表上帝发言。有些先知可以准确预测未来或拥有特殊知识。虐待耶稣的人不相信他的主张,他们残忍地嘲笑和戏弄耶稣,的脸

这表明当时有几个人围着耶稣,轮流殴打他、扇他耳光。马可和路加也报道了类似的虐待行为(马可福音 14:65,路加福音 22:63-65),他们补充说,耶稣被蒙着眼睛打,所以看不到他们打他的地方(马可福音 14:65;路加福音 22:64)。

他们说这些话、做这些事,是为了惩罚耶稣的亵渎行为,但根据路加福音,他们才是真正亵渎神明的人(路加福音 22:65)。

马可的报道似乎表明,虐待是在判决宣布后立即开始的,这意味着受人尊敬的犹太公会成员向他吐口水、殴打他并蒙住他的眼睛,然后“差役用掌掴他” (马可福音 14:65)。

路加记载,在天亮之前,耶稣的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正式宗教审判开始前 (路加福音 22:66),“看守耶稣的人” (路加福音 22:63) 对耶稣进行了虐待和戏弄

此外,从路加的记载来看,彼得第二次否认耶稣是在第二次审判开始时(路加福音 22:58;约翰福音 18:24-25);彼得第三次否认耶稣似乎是在审判结束后不久,也许是在他们转移耶稣的时候(路加福音 22:59-61)。路加说彼得第三次否认耶稣是在第二次否认耶稣“约一小时后”否认耶稣(路加福音 22:59)。所有这些都表明耶稣的第二次审判从开始到结束持续了“约一小时”。

综合马太、马可和路加的这三个记载,可以发现耶稣从在该亚法的家中结束第二次宗教审判开始,到在圣殿山的议事厅开始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宗教审判(从日出开始),几乎一直遭受殴打和虐待(马太福音 27:1;马可福音 15:1;路加福音 22:66-71)。

有关耶稣受审期间所违背的原则的详细说明,请参阅《圣经说》文章: 耶稣的受审,第 4 部分。被违反的司法原则。

有关耶稣受审期间所违反的其他律法的详细说明,请参阅《圣经说》文章: 耶稣受审,第 5 部分。所违反的实践律法。

要跳到马太对耶稣第三次宗教审判的总结,请参阅马太福音 27:1-2的圣经评论页。

要了解更多有关路加对耶稣第三次宗教审判的记述,请参阅《圣经说》对路加福音 22:66-71 的评论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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