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面对公众羞辱的冲击,耶利米坦率地祷告,承认自己蒙召的重担如同神圣的压力: “耶和华啊,你曾引诱我,我被引诱;你胜了我,并且得胜。我终日成了笑柄,人人都戏弄我。” (7节)动词“引诱”通常带有“被引诱”或“被制服”的含义;与“你胜了我,并且得胜” (7节)搭配,意味着耶利米果断地被说服了-上帝的召唤压倒了他本能的抵抗(耶利米书1:4-10)。他的顺服使他成为众人嘲笑的对象-“终日成了笑柄,人人都戏弄我。” (7节)-尤其是在他被巴施户珥殴打并公开揭发之后(耶利米书20:1-3)。从神学角度来说,这是忠实的哀叹,而不是不信:他将事工的代价带给了召唤他的上帝。
这份抱怨也揭露了在充满抵触的文化中,讲真话的代价是多么高昂。先知的痛苦不仅仅是社会性的,更是个人的。他被嘲笑,因为他讲了耶和华的话语。圣经实际上开创了一个先例,证实了在上帝面前讲真话的有效性(诗篇13篇;69篇):立约的信心不是假装逃避痛苦,而是直接向上帝祷告,期望祂聆听、衡量并证明祂的正确性。耶利米的回应实际上展现了他的忠诚;他是一位认识耶和华作为救赎主和医治者的品格的人。
在耶利米书20:8中,先知解释了为何嘲笑似乎永不止息: “我每逢说话的时候,就大声喊叫,传扬强暴和毁灭;因耶和华的言语终日使我受辱骂嗤笑。” (第8节)他的使命从一开始就包括拆毁-“拔出、拆毁”(耶利米书1:10)-因此,忠诚意味着对即将到来的审判发出警报。 “强暴和毁灭”的反复出现,与民族的乐观主义和宗教的自满情绪相冲突;人们并不感谢宣告风暴来临的信使。
但这节经文也阐明了先知事工的一个关键原则:那些为了医治而伤人的话语,也会被那些不愿被医治的人所憎恨。 “终日的辱骂、讥笑” (第8节)并非证明信息是错误的,而是证明它击中了要害(历代志下36:1-16)。按照圣经的逻辑,拒绝责备会成为丑闻;接受责备则会成为生命(箴言9:8-9)。
先知曾一度想过辞职,但他描述了一种神圣的冲动,这种冲动打破了他的沉默: “我若说:‘我不再记念他,也不再奉他的名讲话’,我心里就如同烧着的火,禁锢在我骨中,我禁不住,不能再忍受。” (第9节)这意象是内在的、无情的-上帝的话语就像骨头里的火一样燃烧。他越是试图封住它,它就越是向外涌出。这不是性情,而是使命:耶和华将他的话放在耶利米口中(耶利米书1:9),现在驱使这些话语进入他的内心世界,直到他将其说出来。
这种模式在整本圣经中都有体现。阿摩司问道: “主神已经说话,谁能不说预言呢?”(阿摩司书3:8)。使徒们承认:“我们所看见的、所听见的,不能不说。”(使徒行传4:20),保罗也承认:“我若不传福音,就有祸了!”(哥林多前书9:16)。神的话语既是信息,也是动机-如同烈火和锤子(耶利米书23:29)-创造出它所要求的顺服。
外在的敌意与内心的火焰不相上下: “我听见许多人私下议论说:‘四围都有惊吓!我们要控告他!我们要控告他!’我所有的朋友都在观望我跌倒,说:‘或者他受了迷惑,我们好胜他,向他报仇。’” (第10节)。 “四围都有惊吓!” (第10节)(希伯来语magor missabib )-这正是耶利米对巴施户珥起的绰号(耶利米书20:3)-如今却反过来嘲讽他。更刺耳的是,他曾经信任的朋友们也在等待时机,希望他失足,以此作为报复的理由。在诗篇31:13中,大卫王在遭受扫罗王或其儿子押沙龙迫害时,一字不差地表达了同样的经历。
朋友的背叛会加剧痛苦,因为它会割裂维系勇气的纽带(诗篇41:9)。然而,耶利米书20:10揭示了一个悖论:虽然敌人希望耶利米受骗,但他先前受上帝“引诱”的正是他坚定不移的根基(7节)。孤立的压力也磨练了他的忠诚,表明他的信心并非源于社会支持,而是源于上帝的使命。
这首哀歌源于耶利米书20:11中的一段果断的忏悔: “但耶和华与我同在,如同可怕的勇士。因此,逼迫我的必绊跌,不能得胜。他们必全然惭愧,因为他们败落了,永远的羞辱不能忘记。” (11节)这首哀歌的标题让人联想到神圣的战士-上帝是为祂仆人争战的勇士(以赛亚书42:13)。耶利米衡量未来,不是看人群的规模,而是看耶和华的同在。因为上帝与他同在,反对者必“绊跌,不能得胜” (11节),他们羞辱人的伎俩终将归到他们自己的头上。
这种信心并非虚张声势,也非残忍;而是信靠上帝圣约的公义。公义属于耶和华,祂高举谦卑的人,使恶人的阴谋化为泡影。在新约的光照下,这盼望在基督里更加坚定,祂藉着十字架和复活“掳了执政的、掌权的”,将他们公开羞辱(歌罗西书2:15)。忠信的人能够忍受眼前的责备,因为他们知道最终的判决属于上帝。
耶利米确信上帝的同在,便向审判者陈述他的案件: “万军之耶和华啊,你察验义人,察看人的肺腑心肠。求你让我见你向他们施行报应,因我将我的案件向你陈明。” (12节) “万军之耶和华” (或“万军之耶和华”)指的是天军的统帅,而“你察验义人,察看人的肺腑心肠” (12节)则诉诸上帝的全知和道德鉴察。 “报应”的恳求寻求的是合乎圣约的公义,而非个人的怨恨:他将报应交托给上帝,而不是自己去争取(申命记32:35;罗马书12:19)。
“我已陈明我的案件” (12节)这句法律谚语,将祷告描绘成在最高法院前的诉讼。耶利米将时机和方法交托给上帝,相信那位鉴察人心的主必定会行事公义。这种态度-不带苦毒的抱怨,不带妄自尊大的祈求-是信徒面对恶意时的典范:真诚地向上帝倾诉,将法槌交在他手中。
这部分以敬拜达到高潮,读起来就像一首提前唱出的胜利之歌: “你们要向耶和华歌唱,赞美耶和华!因他救了穷乏人的性命脱离恶人的手。” (13节)穷乏人是指除了上帝之外一无所有的人;在圣经中,这种需要并非负担,而是通往帮助的途径(诗篇34:6)。耶利米庆祝拯救,因为这与耶和华的本质相符,即使在环境完全改变之前也是如此。
这预示性的赞美预示了福音的逻辑:耶稣,那位受苦的义人,曾被拒绝、受嘲讽,却因复活而得释放,确保所有将自己的事业交托给他的人最终都能得救(彼得前书 2:23-25)。在他里面,穷乏的人找到了依靠,教会学会在应许与眼见之间的空隙中歌唱,坚信那位开启美善之工的神,必成全它(腓立比书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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