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耶利米书42章7节记载,耶利米解释说:“过了十天,耶和华的话临到耶利米。”(第7节)这十天的延迟意义重大。它表明耶利米并非妄自揣测,也并非草率地做出保证。预言的启示是按照神的时间安排,而非人的急迫。
这种延迟与之前的预言模式相呼应。但以理等待了数周才得到天使的回应(但以理书 10:12-14),哈巴谷也被告知要“等候”上帝的应验(哈巴谷书 2:3)。这十天的间隔表明,即使在国家危机之中,上帝的指引也是深思熟虑的,而非一时冲动。这也展现了耶利米的正直——他没有急于发表自己的意见。
神说话之后,耶利米召集了加利亚的儿子约哈南和所有跟随他的将领,以及所有百姓,无论大小(第8节)。这次聚集既包括领袖,也包括普通百姓,强调这指示普遍适用于所有余民。
提及“无论大小”与之前的经文相呼应,在之前的经文中,犹大各部都要为悖逆神而负责(耶利米书6:13;8:10)。然而,此处强调的是包容性:在做出重大决定之前,每个幸存者都需要听到神的命令。这与摩西在申命记 29:10-13 中召集以色列全体百姓,然后颁布圣约训诫的做法类似。
在耶利米书42章9节,耶利米提醒他们,他是在传达上帝对他们自己提出的请求的答复,并对他们说: “耶和华以色列的上帝如此说,你们差遣我到他那里,将你们的请求呈到他面前。” (第9节)这种措辞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耶利米强调,这信息并非他自己的建议,而是对他们请求的回应。他们在耶利米书42章5-6节中曾郑重发誓,无论上帝所说的话是悦耳的还是难以接受的,都要顺服他。
这节经文确立了责任。余民不能声称耶利米是独立行事,也不能说他的信息反映了个人喜好。这种情况与以色列人在西奈山上许诺“凡耶和华所吩咐的,我们都必遵行”(出埃及记19:8)如出一辙,尽管他们屡次违抗神的命令。耶利米的这番话为余民最终在第43章中的悖逆埋下了伏笔。
上帝的第一个应许是: “你们若实在留在这地,我必建立你们,不拆毁你们;栽植你们,不拔出你们;因为我必后悔,不将降在你们身上的灾祸给你们” (第10节)。这里“建立”和“栽植”的措辞,与耶利米早期“拔出拆毁”(耶利米书1:10)的命令形成鲜明对比。审判的破坏阶段已经结束;复兴的机会现在开始了。
这种意象与耶利米书24:6和31:28中上帝的应许相呼应,祂保证,即便遭受流放和毁灭,祂终有一天会复兴和重建。上帝明确表示愿意“回心转意” ,不施行审判,这与耶利米书18:7-8的原则相呼应:如果一个国家回转,上帝或许会逆转原先的灾难。留在迦南地表明他们信靠上帝,而非惧怕巴比伦。
鉴于最近的叛乱和暴力事件,这种保证令人惊讶,但这也凸显了上帝立约的信实(耶利米哀歌 3:22-23)。
上帝继续说道:“耶和华说:‘你们不要惧怕你们现在所惧怕的巴比伦王;不要惧怕他,因为我与你们同在,要拯救你们,脱离他的手。’” (第11节)巴比伦有理由怀疑会再次叛乱——基大利已被刺杀,巴比伦士兵也被杀害(耶利米书41:3)。然而,上帝告诉余民不要惧怕尼布甲尼撒。
“我与你们同在,要拯救你们” (第11节)这句话让人想起先前的立约保证(以赛亚书41:10;耶利米书1:8)。犹大惧怕巴比伦胜过惧怕悖逆神,这与他们应有的信靠背道而驰。耶利米书42:11重新阐述了他们的处境:巴比伦并非最终的威胁;悖逆才是。只要他们留在犹大,蒙神保护,巴比伦就无法毁灭他们。
这与上帝在雅各惧怕以扫时向他所作的保证相似(创世记 31:3;32:7-12)——不是说环境安全,而是上帝亲自保护。
上帝又作了一个应许: “我也必怜悯你们,使他怜悯你们,使你们归回自己的土地” (第12节)。这表明,如果余民留在犹大,尼布甲尼撒就不会采取强硬的报复行动。相反,上帝会使巴比伦当局倾向于宽容。
神对外国统治者的操控是圣经中反复出现的主题。神感动居鲁士允许以色列人从被掳之地返回(以赛亚书 45:1-13;以斯拉记 1:1-4),在出埃及记中使法老的心刚硬,并在以赛亚书 37:6-7 中使亚述王的心回转,不再毁灭以色列人。在这里,神应许要影响尼布甲尼撒王对待余民的态度。
这节经文直接回应了他们的恐惧:留在犹大的道路,虽然看起来有风险,却是获得神恩和恢复稳定的道路。
随后,信息转为警告: “‘但你们若说:‘我们不住在这地’,不听从耶和华你们神的话’” (第13节)。神指出,他们潜在的悖逆就是拒绝聆听——这是立约的核心责任(申命记6:3-5;耶利米书7:23)。选择埃及并非出于政治上的审慎,而是被视为叛逆。
这预示了他们在耶利米书43章中最终的拒绝,表明上帝在他们的行动发生之前就已察觉了他们的动机。措辞暗示着自我辩解: “我们不会留下”掩盖了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对上帝保护的不信任。
上帝引用了他们的理由: “不,我们要往埃及地去,在那里我们看不到战争,听不到号角声,也不用挨饿,我们要住在那里。” (第14节)在以色列的历史中,埃及一直被视为避难所——亚伯拉罕在饥荒期间逃往那里(创世记12:10),雅各的家族也曾如此(创世记46:1-7)。但在耶利米时代,埃及代表着一种错付的信任(耶利米书2:18;以赛亚书31:1)。他们相信埃及能带来和平:没有战争,没有入侵的警报,也没有饥荒。
他们的逻辑与以色列人在旷野中背信弃义、渴望返回埃及的心态如出一辙(民数记 14:1-4)。他们眼中的避难所,在上帝看来却是背弃祂的保护。
警告更加严厉: “犹大的余民哪,在这种情况下,你们当听耶和华的话。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上帝如此说:‘你们若真心想要进入埃及,住在那里……’” (第15节)。 “真心想要进入埃及”这句话暗示着蓄意而顽固的悖逆。余民在行动之前就已经在心中形成了这样的决定,这本身就构成了叛逆。
上帝称他们为“犹大的余民”,这个称谓提醒他们肩负的独特责任。从审判中幸存下来,并非意味着可以鲁莽行事或我行我素,而是要抓住这神圣的机会,以顺服重建家园。上帝再次呼召他们聆听,用祂权威的话语与他们恐惧的臆断形成鲜明对比。
迁往埃及的后果显而易见: “你们所惧怕的刀剑必在埃及地追上你们;你们所担心的饥荒也必在埃及地紧随你们,你们必死在那里。”(第16节)后果与他们的恐惧完全吻合:他们惧怕战争和饥荒,然而这些灾祸却如影随形地伴随他们进入埃及。
这反映了一个更广泛的圣经原则:逃避上帝的诫命会使人直接陷入他们试图避免的危险之中(约拿书 1:3-4;箴言 28:1)。埃及不会保护他们免受巴比伦的侵略;历史上,尼布甲尼撒在公元前568年左右入侵埃及(耶利米书43:10-13;以西结书 29:19),应验了这一警告。
“你们必死在那里” (第 16 节)这句令人不寒而栗的重复,强调了违背上帝旨意必将受到审判的确定性。
警告最后写道: “凡立志前往埃及居住的人,必死于刀剑、饥荒和瘟疫;我必降在他们身上的灾祸,他们必无一幸免,无一人逃亡。” (第17节)这三种审判——刀剑、饥荒、瘟疫——与申命记28:21-25中的立约咒诅相呼应,并在耶利米书中反复出现,作为神圣惩罚的工具(耶利米书14:12;21:7;24:10)。
“没有幸存者,也没有难民” (第17节)这句话颠覆了“余民”的概念。上帝应许他们在犹大得享生命,但他们的悖逆断绝了生存的可能。他们曾视为避难所的埃及,最终却成了灭顶之灾。
历史上,逃往埃及的那群人——包括被迫前往的耶利米——确实遭受了毁灭性的打击(耶利米书44:11-14)。上帝的话语应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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