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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拿书 4:1-4 含义

约拿警告尼尼微人神的审判时,他们就禁食、穿麻衣,以表达自己的悲痛,并离开他们的恶道。当神看到他们的真诚回应时,祂就原谅他们,使他们免于祂宣告要带给他们的审判(约拿书3:10)。但神对尼尼微人的怜悯并没有给先知的内心带来喜悦。相反,这事使约拿大大不悦。尼尼微是以色列仇敌亚述的首都。约拿在耶罗波安二世统治期间作先知(列王纪下14:25),该统治结束于亚述征服以色列并掳走它百姓前的二十五年左右。

这事约拿大大不悦的字面意思是,"它使约拿非常不喜悦" 。有趣的是,译为不悦的词是希伯来文的名词"raʿah",常常指恶行(约拿书3:8)。这里,它描述了约拿对神给尼尼微怜悯的评价。先知相信,神饶恕尼尼微人的决定是不公平的,所以这事使他不悦。或许从约拿的视角而言,饶恕尼尼微就是宣布了以色列的厄运。

约拿对神为尼尼微人所采取之行动的判断使他自己充满愤恨,所以他甚发怒(字面意思是"他变得暴躁")。

发怒一词指的是约拿的情绪状况。当某人听到并未满足他期待的事时,就会发怒。通常情况下,发怒是针对个人或者个人所属群体之某种威胁的自发反应。在此我们的经文中,并不存在针对约拿的威胁。他发怒,只是因为他不希望神宽恕尼尼微百姓,而想要看到尼尼微被毁灭。

虽然约拿顺服神的话,前往尼尼微警告百姓他们的恶行,但他还是相信他们应得神的公义,而不是祂的怜悯。既然神以宽恕回应,约拿就以发怒和不悦做以回应。

由于约拿不悦耶和华对尼尼微人彰显怜悯的决定,就祷告耶和华耶和华一词是希伯来文的"Yahweh",神的立约之名,是祂说,"我是自有永有的"时,启示给摩西的(出埃及记3:14)。这个名字明确了神与祂立约百姓的同在(诗篇34:18)。约拿知道神的同在,所以向祂祈求。

这是经文第二次明确告诉我们约拿祷告。在第一次,先知祷告,感谢耶和华拯救他免于溺水,让一条大鱼吞了他(1:17;2:1)。这里,先知祷告来表达他对耶和华饶恕尼尼微人免于审判时的不悦

约拿的祷告中,他说,耶和华啊,我在本国的时候岂不是这样说吗?约拿的问题需要一个 "是"的回答。此时,经文揭示了当神第一次差派先知时,他拒绝前往尼尼微的原因。当约拿在本国时,"耶和华的话临到他"(约拿书1:1)。神要求约拿前往尼尼微,向它呼喊,因为尼尼微人坚持他们的恶(约拿书1:2)。然而,约拿却推理,如果尼尼微百姓悔改的话,神就会赦免他们,所以他拒绝前往那里。

约拿想要尼尼微被毁灭。他似乎视尼尼微的毁灭为拯救以色列的方式,正如他宣告说,所以我急速逃往他施去

译为急速的词是希伯来文的"qadam",意思是"走在前面"或者"预见某事"(诗篇119:148)。通过使用这个动词来描述他的行动,约拿透露了他逃往他施的目的:当神第一次差派他去尼尼微时,是为了阻止神对尼尼微的奇妙恩典。

名为他施的地方可能在西班牙南部,是地中海西部的一个港口,以出口贸易和作为西部已知最远的地理位置而闻名(约拿书1:3)。因此,它是约拿在往尼尼微相反方向所能航行的最远目的地。所以,约拿通过逃往他施来证明他的愿望是,神因尼尼微人的恶行而审判他们。

约拿解释了他逃往他施以逃避使命的背后动机:我知道你是有恩典、有怜悯的神,不轻易发怒,有丰盛的慈爱。虽然约拿悖逆,但他对神却有着正确的认识。也许他从出埃及记中了解到神的良善(出埃及记34:6-7),确切地知道,如果尼尼微悔改,神就会后悔不降所宣布的审判。这正是他不想去那里的原因。

有恩典的希伯来文是"hanan",描述神向人赐下不配的恩惠和饶恕。例如,当约拿就要溺水身亡时,神满有恩典地"安排一条大鱼吞了"他(约拿书1:17);随后,神又在三天后吩咐鱼把他吐到陆地上(约拿书2:10)。神没有义务拯救祂悖逆的先知(约拿书1:3),但祂还是这样做了,因为祂有恩典

神不仅有恩典,而且是有怜悯的,祂充满了怜悯。译为有怜悯的词在希伯来文是"rakham" ,指的是一个人对另一人深深的爱。在以赛亚书49:15中,这个词用于指母亲对她吃奶婴孩的爱。不管发生什么,母亲总是会爱她所生的孩子。同样,神对所有百姓都有怜悯,因为祂是唯一的造物主。甚至在异教徒尼尼微人的例子中,祂也给他们悔改的机会,因为祂是万邦之主。

神也不轻易发怒,这个惯用表达的意思是"鼻子长"。在古代近东中,急躁脾气的人会被说成是鼻子短;但是一个坚韧有耐心的人会被说成是鼻子长。耶和华是有耐心的,"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彼得后书3:9下),这就是为什么祂差遣约拿前往异教徒尼尼微人那里,给他们一个悔改的机会之窗。

神不仅不轻易发怒,也有丰盛的慈爱慈爱一词在希伯来文是"hesed",可以译为"坚定的爱"或者"忠贞"。先知说神的慈爱丰盛的,意思是神充满了经久不衰的爱。因为祂爱的丰盛,所以祂依然可以赦免罪人,拯救他们免于灾难。简而言之,当百姓悔改时,神是后悔不降所说的神,断不喜悦恶人死亡(以西结书33:11)。

后悔就是放弃严肃的意图或者残忍的对待,经常用于描写百姓悔改时,神如何改变祂所宣告的审判,尽管祂没有义务这么做(约珥书2:13;约拿书3:10;耶利米书18:8)。指的是神带给个人或者国家的不幸。例如,当以色列人铸了牛犊,作为他们的神来敬拜时,耶和华就要毁灭他们(出埃及记32章)。但当摩西为以色列人代求时,耶和华就后悔不降所说的灾(出埃及记32:14)。

约拿知道神的良善,承认耶和华是有恩典、有怜悯的和有耐心的。然而,当耶和华把这些特质应用于以色列仇敌尼尼微人身上时,他却对此并无感激。作为造物主,神知道所有罪人都需要祂的恩典。因此,当百姓悔改时,祂随时准备饶恕他们。由于神饶恕了尼尼微人,约拿便以发怒回应;他希望看到以色列的仇敌被毁灭。

约拿的怒气如此之重,以至于他对神说,耶和华啊,现在求你取我的命吧!因为我死了比活着还好。先知请求耶和华杀了他,因为他不能忍受耶和华对尼尼微人的怜悯,这个请求显示了约拿发怒的程度。他宁死不生,这貌似与他在风暴中的基本态度类似。他似乎认为,如果自己被抛出船外身亡,就会阻挠神差派他去拯救尼尼微的计划。

耶和华以问题来回应约拿的请求:你这样发怒合乎理吗?所预期的答案是"不"。耶和华已经知道约拿没有权力发怒,但祂问这个问题是来挑战先知评估他自己的态度。作为人类,我们都被赋予了管家的角色来控制三样事情:我们信任谁或者什么;我们做什么;我们选择的视角或者态度。这个问题会使约拿平静下来,思考他的发怒,评估他的视角是否正确。神在邀请约拿从祂的视角来看待事情,把尼尼微人看作是需要饶恕的人,而不仅仅是仇敌。然后,他才可能会更好地理解神对尼尼微人的耐心和宽恕。然而,我们不会被告知约拿的反应,尽管我们可以通过本书的写作事实来推断,他做了积极的回应。也许本书以悬而未决的问题来结束,是为了邀请我们每个人来审视自己对那些我们视为是仇敌之人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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