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哥林多前书 5:3-5 中,保罗介入并做了哥林多长老们本应做的事;他敦促将故意犯罪的人从教会中除名,这对犯罪者本人和教会都有好处。
在前一节中,保罗谈到了哥林多教会中一个他们尚未处理的罪——一个男人与他父亲的妻子发生性关系。由于长老们没有尽到他们的职责妥善处理此事,保罗现在介入了。他开始说道: “我虽然身体不在你们那里,心却与你们同在,已经审判了那行这事的人,如同我亲身到场一样。”(第3节)
保罗的使徒权柄使他即使身处异地(肉身不在),也能作出审判。在公元一世纪,教会领袖,尤其是创始使徒,通过书信和可信赖的使者来监督和管教会众,这并不罕见。距离并不能减轻他的牧养责任,也不能减轻事态的严重性。
显然,保罗的权柄经常受到质疑(哥林多前书 4:3)。在整本哥林多书信中,保罗不断地捍卫自己的使徒身份(哥林多前书 9:3)。他如此重视被认可为使徒,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为了能够像这段经文中所展现的那样行使权柄。我们可以想象,当时有许多人倾向于另一种方式,并质疑保罗的权柄。在哥林多后书 11:13 中,保罗称他的一些反对者为“假使徒”。或许正是这些假使徒导致教会为了迁就而非正视公开的罪恶而行事。
他的声明强调,基督肢体内的领袖有时必须采取坚定果断的立场。世俗法庭宣判罪行,而属灵领域,领袖则蒙召辨别严重的罪恶,维护基督教会的纯洁。
保罗的评注也强调了信徒之间的合一,即使身处异地,心却同在,这表明距离无法阻隔他们之间的属灵联结(歌罗西书2:5)。译为“论断”的希腊词根是“krino”,在哥林多前书中出现了十七次。保罗在前一章也用过这个词,他说:“时候未到,不要论断人”(“krino”),并鼓励他们推迟彼此论断,直到他们站在基督的审判台前。
保罗为何一方面说要暂缓审判,另一方面又在本章后面坚持要审判呢?区别在于我们审判的目的。如果我们彼此定罪,就是僭越了耶稣的权柄;只有祂才能审判我们,并赏赐我们的行为(哥林多后书 5:10)。但如果我们审判是为了正确地遵行基督的命令,彼此服侍,那么我们的审判就是正确的。
在第四章中,保罗强调了基督的中心地位。耶稣会审判我们的行为,因此我们应当在他之下合而为一。在哥林多前书1-4章中,保罗谈到了因评判哪位领袖/教师更值得追随而产生的派系斗争(哥林多前书1:11-12)。这种派系斗争应当被一种时刻铭记于心的意识所取代:我们所做的一切都将由耶稣审判,他会根据我们所行的善行给予奖赏(哥林多后书5:10)。
耶稣审判的一部分内容就是我们对教会的管家职分,正如保罗在前一章(哥林多前书 4:12)中所强调的。牧羊人的职责是保护羊群。保罗在这里并非要拉拢人归向自己,而是在运用属灵的权柄来保护教会。他这样做是作为使徒职分的管家,而这职分正是基督所设立的(哥林多前书 1:1)。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的原则是,运用良好的判断力(“krino”)来履行良好的管家职责是完全恰当的,但行使本应属于上帝的审判权则是完全不恰当的。我们也可以从耶稣在登山宝训中的教导中推断出同样的原则:不要论断人(“krino”),免得我们被论断。他后来又说,我们可以通过纠正来帮助那些犯罪的人,但这只有在我们自己首先处理好自己的罪之后才能做到。再次强调,这应用在履行对基督的良好管家职责上,并将审判权交托给他(参见马太福音7:1-5的注释) 。
此外,保罗立即作出的判断表明了这种罪行的严重性。他没有犹豫或等待,而是呼吁哥林多的信徒迅速做出恰当的回应。拖延处理罪恶只会让罪恶滋生蔓延,对个人和群体造成更大的伤害。正如酵会污染整个面包一样,罪恶也会如此(哥林多前书 5:6)。
接下来,保罗指示他们: “奉我们主耶稣的名,当你们聚集的时候,我的灵也与你们同在;我靠着我们主耶稣的能力,决定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败坏他的肉体,好让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第4-5节)
保罗奉主耶稣的名,强调教会纪律并非人的命令,而是神的旨意。保罗要求教会聚集,将这个人逐出教会。虽然是保罗奉主耶稣的名,也藉着主耶稣的能力说话,但我们可以推断,聚集的教会也将经历耶稣的同在。耶稣应许,当祂的仆人奉祂的名聚集时,祂必与他们同在。
“因为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我就在他们中间。”
(马太福音 18:20)
由此推断,当哥林多信徒聚集在一起完成神的旨意时,耶稣也会与他们同在。正如保罗所说,他会在灵里与他们同在,这大概是因为他们遵行他这位属灵父亲的命令,从而使自己完全与神的旨意相符(哥林多前书 4:15) 。
这是保罗的决定(我已经决定要交付)。但基督已将管理教会的责任委托给了保罗,所以这是他自己的决定。有时保罗会给出建议,并明确表示他并非下达命令(哥林多后书 8:8)。但在这里,他以权威的口吻说话。正如我们在哥林多前书 4:1 中所看到的,保罗就像一位代表上级指挥部的官员。
审判和惩戒的权柄源于基督,祂是教会的头(以弗所书 1:22-23)。因此,任何惩戒行动都必须符合祂的品格和旨意。教会作为一个整体,应当恒切祷告,并在采取任何惩戒行动时,分辨圣灵的引导。
“当你们聚集的时候”这句话强调了教会全体成员的集体责任。这种庄严的聚会强调,教会纪律并非少数人之间的私事,而是旨在维护教会团契的合一与纯洁的集体事务。信徒们在聚会中的存在也促进了彼此问责。教会团契的合一与纯洁对于教会生活以及基督使命的实现至关重要,无论在哪个时代,直至今日。
保罗说“我与你们同在” ,强调了惩戒程序须经使徒认可,并由圣灵引导。虽然实际的在场有其价值,但信徒在基督里所共享的属灵合一超越了地域的界限。这种合一的力量使他们能够在真理、公义和救赎中并肩站立。
保罗给出了他进行这种管教的理由,包括对犯罪者的好处:我已经决定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败坏他的肉体,好让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第5节)。
这段话反映了保罗对罪人最终悔改的殷切期盼。“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很可能意味着上帝通过信徒团契所赐的保护被移除,使罪人重新回到世俗的权势之下。我们知道,与信徒亲近会带来属灵的保护。我们将在第七章看到这一点,保罗会说,信主的妻子仅仅通过婚姻关系就能使不信的丈夫成圣(哥林多前书 7:13-14)。
若没有这层保护,罪的恶果就会加速显现。罪必有其后果,那就是死亡(罗马书 6:23)。死亡意味着分离,正如雅各书 2:26 所描述的,肉体的死亡是灵魂与身体的分离。罪就是违背神的旨意而活,因此会带来死亡,最终导致肉体的毁灭。
希腊文“sarx”被译为“肉体”。保罗经常用这个词来指我们与生俱来的罪性。他教导说,基督徒灵命成熟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学会舍弃肉体,顺从圣灵而行(罗马书7:18,8:6, 8;加拉太书5:16)。这里“肉体”指的并非罪性,因为我们的罪性只伴随我们的身体直到死亡。在这里,保罗也用“sarx”来指代肉体。接下来还有两个类似的例子。首先是加拉太书4:13-14,“sarx”被译为“属肉体的”。我们也可以在加拉太书4:23中看到,“sarx”指的是肉体的出生。
上下文赋予意义,在此语境中,最恰当的解释是将“肉体的毁灭”理解为性罪带来的身体伤害。与此解释一致,保罗在下一章中指出,性罪是得罪自己身体的罪(哥林多前书 6:18)。我们也可以在罗马书第一章中看到罪带来的毁灭的渐进过程。这一过程被描述为神的“忿怒”(罗马书 1:18)。随之而来的身体毁灭是因为神收回了保护,任凭人承受自己行为的自然后果(罗马书 1:24, 26, 28)。这一系列败坏的最终结果是“败坏的心思”。
这与保罗在此所言相似。保罗认为,通过剥夺教会的保护,罪人便任由自己的欲望摆布。这些欲望最终会导致他的毁灭。他被交给撒但,是为了败坏肉体的情欲,这实际上意味着他被交给人的国度,去做人的事。耶稣在马太福音16章中解释过这一点,当时他对使徒彼得说:“撒但,退到我后面去!”耶稣解释说,彼得当时是在执行撒但的命令,因为他“不体贴神的意思,只体贴人的意思”(马太福音16:23)。
同样,保罗在这里将这位信徒逐出教会,剥夺了他属灵的遮盖,使他完全沉浸于世俗的生活方式中。这必将导致毁灭。保罗所隐含的盼望是,这位信徒会经历失去的痛苦,然后像浪子一样幡然醒悟,悔改自己的罪,回到教会。正如保罗所说,“好让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得救”。
主耶稣的日子指的是耶稣再来审判世界的日子。保罗在哥林多前书3:11-15中向信徒们谈到了这一点。
保罗在这里不可能是在谈论得救上天堂。显然,人并非因为肉体被撒但的权势在世上摧毁,就得以从死里复活,获得新生,并在天上承受产业。相反,我们知道永生的恩赐是白白赐予的,赐给所有相信的人(约翰福音3:14-15,罗马书5:15,启示录21:6)。
保罗在第三章已经谈到那些自毁身体的人将遭受极大的毁灭。他首先谈到的是信徒的行为将在耶稣审判的烈火中被焚毁:
“人的工程若被烧毁,他必受亏损;他自己却要得救,虽然得救的程度如同从火里经过一样。”
(哥林多前书 3:15)
信徒的灵魂或灵性不会面临被火湖吞噬的危险。相反,他们“虽然得救,却如同从火里经过”。他们在基督里,所以永远不会被弃绝(哥林多后书 5:17)。耶稣若弃绝一个在祂里面的人,就等于弃绝祂自己,而祂绝不会这样做(提摩太后书 2:13)。在审判之火中燃烧的是信徒的行为。他们的行为在神的国度里毫无价值,这真是悲哀。因此,他们得不到任何永恒的奖赏。
保罗接着谈到每个信徒都应为自己如何管理自己的身体负责:
难道你们不知道你们是神的殿,神的灵住在你们里头吗?若有人毁坏神的殿,神必要毁坏那人,因为神的殿是圣洁的,这殿就是你们。
(哥林多前书 3:16-17)
那些放纵世俗的人,必遭世俗的毁灭,并为此向上帝交账。保罗的目的是要让人们看到罪恶的严重后果,从而避免犯罪。或者,如果他们已经犯罪,就劝他们悔改归向神。耶稣应许,凡悔改认罪的人,都必蒙赦免(约翰一书 1:9)。因此,如果他们在世时已经悔改,那么在主耶稣的日子,他们就可以免受审判,不必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罪行在审判之火中被焚烧。
译为“可能得救”的希腊词根是“sozo”。希腊语“sozo”指的是从某种境况中解脱出来,上下文表明究竟是什么从什么境况中解脱出来。例如,马太福音8:25中,门徒们呼求耶稣拯救他们(“sozo”)。上下文表明,他们是在祈求耶稣救他们脱离风暴的威胁。在马太福音9:21中,一位妇人认为如果她摸到耶稣的衣服,就会“痊愈”。在这节经文中,“sozo”被译为“痊愈”,因为这位妇人因耶稣的大能而从疾病中得救。
我们可以推断,保罗希望通过让这个罪人顺从自己的欲望,使他遭受自然的后果,然后悔改,从而在基督的审判台前免受审判之火的毁灭。
保罗很可能也认为,悔改能使信徒脱离今生的苦难。他在罗马书8章10节中指出,我们的灵“因义活着”,而我们的“身体却因罪死了”。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当我们放纵肉体的欲望时,我们的灵也经历了死亡,因为它失去了与住在我们里面的圣灵的团契(罗马书8章11节)。
通过实践,悔改归向教会的弟兄将在今生和来世都获得生命的体验。因此,尽管离开教会很痛苦,但这对罪人来说却是最好的。保罗接下来将进一步阐述,这种离开教会对于教会属灵健康的延续也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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