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耶利米书44:24-30记载了耶利米向住在埃及的犹大余民所作的最后预言。在多次警告之后,上帝正式宣告了不可逆转的审判。百姓公然接受偶像崇拜,为其辩护,并将向假神所许的愿视为不可更改的。如今,上帝以祂自己立约的名作为见证人和审判官来回应他们。这段经文最终将人向偶像所许的愿与耶和华自己所立的永不违背的誓言形成鲜明对比。
耶利米首先扩大了听众范围:耶利米对所有百姓,包括所有妇女,说:“在埃及地的犹大众人哪,你们都要听耶和华的话” (第24节)。明确地将妇女包括在内,似乎意义重大。在本章前面,妇女在捍卫对“天后”的敬拜中扮演了重要角色(耶利米书44:15-19)。耶利米现在直接向她们讲话,明确指出偶像崇拜的责任是集体的,并非仅限于男性权威。
“所有在埃及地的犹大人” (第24节)指的是一群不再是暂时的难民,而是违背上帝命令(耶利米书42:19;43:7)定居下来的群体。这段话如同正式的立约诉讼,令人想起以赛亚书1:2-4和弥迦书6:1-2中的先知性控诉。
神的命令直截了当: “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如此说:‘至于你和你的妻子,你们口里许的愿,手里也做了,说:‘我们必履行我们所许的愿,向天后烧祭,向她浇奠祭。’你们当坚持你们的愿,务必履行你们的愿!” (第25节)。耶和华强调言行一致——他们口头承诺的,也付诸行动。
此处提及的“天后”很可能指的是美索不达米亚的生育女神,例如伊什塔尔或阿斯塔特。这种崇拜违背了第一条诫命(出埃及记 20:3),也与上帝多次警告人们不要敬拜多神(耶利米书7:18;19:13)相悖。上帝以讽刺的口吻告诉他们“你们继续许愿吧” (第25节),以此揭露了他们一边将偶像崇拜的誓言奉为神圣,一边却无视与祂所立的约的荒谬之处。
这种讽刺与以利亚嘲讽巴力崇拜者(列王纪上 18:27)的情况类似,表明上帝不再呼召他们悔改,而是让他们为自己选择的道路承担后果。
随后,当上帝宣告“然而,住在埃及地的犹大众人哪,你们当听耶和华的话:‘耶和华说,我指着我的大名起誓,犹大人在埃及全地,必不再有人指着我的名说:‘我指着永生的耶和华上帝起誓’”(创世记22:26)时,审判便正式确立了。上帝以自己的名起誓,强调了这项法令的确定性和最终性(创世记22:16;以赛亚书45:23)。
被禁止呼求耶和华的名,意味着被排除在圣约之外。在整本圣经中,呼求神的名都象征着与神的关系和祂的保护(约珥书2:32;诗篇116:4)。这项审判实际上剥夺了犹大在埃及的圣约地位。他们或许还能继续活着,但不再是神在那里的子民。
这应验了申命记 28:58-63,上帝在那里警告说,持续的悖逆会导致失去祝福和身份。
上帝继续说道: “看哪,我必降祸于他们,而不是降福于他们;所有在埃及地的犹大人,必死于刀剑和饥荒,直到他们全部灭亡。” (第27节)此前在耶利米书中,上帝曾说祂眷顾犹大,“为要建造和栽种”(耶利米书31:28)。而在这里,这种保护的警醒却发生了逆转。
在耶利米书29章11节中,耶和华也曾说过一句名言:
“耶和华说:我知道我向你们所怀的意念,是赐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灾祸的意念,要叫你们末后有指望。”
(耶利米书29:11)
这段话似乎与耶利米书44:27完全相反,但它是在犹大顺服上帝、遵照祂的命令前往巴比伦的背景下说的。上帝应许,如果他们去巴比伦而不是埃及,祂必“眷顾”他们,领他们回到故土(耶利米书29:10)。在耶利米于耶利米书44章26节传达耶和华的话时,犹大已经得到了这个应许。
因此,在整本《耶利米书》中,埃及始终是上帝子民循环往复的罪恶的具象化象征。埃及表面上的安全和富足诱惑犹大背弃了全能的造物主。同样,伊甸园中的果子也诱惑夏娃和亚当背弃了上帝应许他们的一切。正如上帝在人类犯下原罪后将他们逐出伊甸园,却仍然与他们同在,并应许终有一天会彻底战胜罪恶(创世记3-4章)一样,祂也应许在巴比伦与他们同在,最终征服巴比伦(耶利米书25:12),并将祂的子民带回应许之地(耶利米书29:10)。这两个例子都预示着基督的死而复活,为罪付上刑罚(彼得前书3:18,罗马书6:23),以及祂的第二次降临,将祂的子民带入祂的国度(约翰福音14:3,使徒行传1:11)。
当耶和华宣告祂看顾犹大免遭灾祸时(第 27 节),祂提醒我们背离祂的后果,但也提醒我们,如果我们顺服祂,完全信靠祂,祂最终必赐给我们“平安的计划,而不是灾祸的计划”(耶利米书 29:11)。
“看顾他们”这句话并非意味着疏忽,而是积极的审判。刀剑和饥荒是耶利米书中反复宣告的盟约惩罚(耶利米书14:12;21:7)。 “直到他们全然灭亡” (第27节)预示着彻底的毁灭,证实埃及不会成为犹大的第二个家园。这进一步印证了上帝先前的警告:埃及将成为他们所惧怕的灾难临到他们的地方(耶利米书42:16-17)。
然而,耶利米书44章28节承认了一个小小的例外: “那些逃脱刀剑的人,必从埃及地返回犹大地,人数寥寥。那时,所有到埃及地居住的犹大余民,必知道谁的话会立定,是我的,还是他们的。” (28节)上帝保留了极少数的幸存者,并非为了赐福,而是为了让他们作见证。
目的性条款——“必知道谁的话能立定” (第28节)——将整个冲突定性为一场权威的考验。犹大声称他们的繁荣源于偶像崇拜(耶利米书44:17-18)。上帝宣告,历史本身将裁决这场争端。这与以利亚在迦密山上的挑战(列王纪上18:21)以及以西结反复强调的“他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 (以西结书6:7)遥相呼应。
幸存者返回犹大,实现了上帝在执行审判的同时保留余民的承诺(以赛亚书 10:20-22)。
上帝赐下了一个确凿的记号: “耶和华说:‘这就是给你们的记号,我必在此地惩罚你们,使你们知道我的话必定降祸于你们。’” (第29节)。与先前旨在劝人悔改的记号(耶利米书19:10-11)不同,这个记号证实了审判已经开始。
圣经中的神迹常常印证神的权威(出埃及记 3:12;以赛亚书 7:14)。在这里,神迹并非阻止灾难,而是证明灾难是神所命定的。神的话语必“立定”,这与以赛亚书 55:11 相呼应——神的话语绝不徒然返回,无论是为了救赎还是审判。
这预兆本身也显明了: “看哪,我必将埃及王法老何弗拉交在他仇敌的手中,交在寻索他性命的人手中,正如我将犹大王西底家交在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的手中一样。” (第30节)法老何弗拉在犹大国末期统治,他正是那位曾率军暂时解除巴比伦围困的统治者(耶利米书37:5)。
上帝明确地将何弗拉的命运与西底家的命运相提并论。西底家信赖政治联盟而非上帝,最终被尼布甲尼撒俘虏(耶利米书39:5-7)。历史上,何弗拉在埃及内部叛乱中被推翻并杀害,印证了耶利米的预言。
耶利米书44:30粉碎了余民最后的幻想:埃及的君王并不比犹大的君王更安全。政治权力并不能使人逃脱神的审判。
耶利米书44:24-30以清晰而确凿的笔触为犹大国的历史画上了句号。百姓选择了偶像崇拜,为其辩护,并拒绝了上帝的警告。上帝的回应并非再次呼召他们悔改,而是以誓言施行审判。历史最终将证明谁的话语胜出。余民在埃及的遭遇,永远地见证了顺服之外的平安不过是幻象。上帝虽然应许救赎那些悔改的人,但祂也必将惩罚那些心硬如铁、悖逆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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