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使徒行传24:10-21中,保罗在腓力斯的法庭上为自己辩护,反驳犹太领袖的指控。保罗被带到以色列海岸的凯撒利亚城,在犹大巡抚腓力斯面前受审。他的控告者被传唤到腓力斯的审判台前控告他。大祭司亚拿尼亚带着一些公会(犹太议会)的长老前来。他们的律师帖土罗也来了,代表犹太领袖控告保罗。
特土罗对保罗的指控包括奉承总督腓力斯,并将保罗的罪行诬陷为宗教和犹太罪行,以便将保罗交还给犹太当局进行私下审判。保罗被诽谤为蓄意煽动者,无论走到哪里都会与犹太人发生冲突。
现在轮到保罗为自己辩护了:
当总督点头示意他发言时,保罗回答道:
“我知道你多年来一直是这个国家的法官,我很高兴为自己辩护, (第 10 节)。
在总督腓力斯的示意下,当腓力斯点头示意保罗为自己发言时,保罗简短地承认了腓力斯担任总督的任期:我知道你多年来一直做这个国家的审判官。
这是对执政当局表示尊重的简单表示。尽管许多人认为腓力斯不是一个好统治者,但保罗仍然相信应该尊重执政当局,因为他知道他们是上帝公义的延伸,旨在促进和平、惩罚不法行为;如果他们自己犯了不义之罪,上帝会在最终的审判中惩罚他们(罗马书 13:1-7,提多书 3:1,以赛亚书 10:1-3)。使徒彼得也写信给信徒,劝他们顺服政府,遵守国家的法律(彼得前书 2:13-17)。
保罗宣称他乐意在腓力斯面前为自己辩护。他乐意为自己辩护,是因为腓力斯多年来一直担任犹太国的士师,这意味着保罗相信腓力斯会以通情达理而非天真无知的方式治理国家;腓力斯对这个职位和犹太地都并非陌生,因此他了解他的臣民及其文化,不会轻易被误导。
保罗通过描述他在耶路撒冷的时间是多么短暂以及他在那里没有做任何值得注意的事情来总结对他的指控的空虚:
因为你们可以注意到,不到十二天前,我上耶路撒冷去敬拜(第 11 节)
保罗请腓力斯注意,他最近十二天前才到过耶路撒冷。事实上,保罗上耶路撒冷还不到两周,最多不过十二天,而且他在耶路撒冷的目的并非传道,而是敬拜。他已经为指控他为圣殿或摩西律法的敌人提供了有力的反驳。他到耶路撒冷的目的是敬拜。具体来说,他是在五旬节,也就是七七节期间来敬拜的(使徒行传 20:16)。
保罗在耶路撒冷的日子过得很平静,没有引人注意。耶路撒冷教会的长老雅各,耶稣的兄弟,警告保罗,说有人在监视他,并且相信了他所宣讲的违反律法和圣殿的谎言。雅各和教会的长老们建议保罗为一些许愿的人支付圣殿的祭物,以此表明他并非律法的敌人(使徒行传 21:20-24)。保罗同意了。
他继续向菲利克斯辩护:
“无论是在殿里,是在会堂里,是在城里,他们都没有看见我和任何人谈话或制造骚乱(第 12 节)。
这是保罗最有力、最有力的宣告。他最近在耶路撒冷期间没有传福音。他没有与任何人辩论。在耶路撒冷,保罗从未在任何地点-无论是在犹太人祈祷敬拜的圣殿,还是在他们集体研读圣经的会堂,还是在城里,无论是在街道上、市场里,还是在城门口-进行任何宗教对话,以免与任何人产生纷争。
保罗把举证责任放在原告身上,这是理所当然的;他们从未发现保罗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与任何人交谈。他当时在耶路撒冷敬拜,期间他暂时放下了传福音的使命。既然他从未与任何人交谈,他当然不可能犯下引发骚乱的罪行。
保罗知道在耶路撒冷等待他的是“捆锁与患难”,因为圣灵曾预言过他(使徒行传 20:22-23)。他并非试图逃避这命运,而是迎难而上(使徒行传 21:13)。然而,他并没有主动挑起这命运。他本意是与犹太同胞一起敬拜和庆祝七七节,和平地避免引发任何争议。然而,他还是受到了攻击。
以弗所的犹太人认出了他,因为他曾在罗马亚细亚行省(今土耳其西部)传教多年。保罗并没有制造任何骚乱,他只是有一天穿过了圣殿。这就是他罪行的全部。
讽刺的是,针对他的指控是敌视圣殿并试图亵渎圣殿,而实际上他只是在帮助四个立下犹太誓言的犹太人支付圣殿祭祀的费用(使徒行传21:22-25)。保罗被指控亵渎圣殿,而实际上他正在尊重圣殿并在经济上支持它(使徒行传21:27-30)。
保罗在最后为自己辩护时坚定地指出,指控者不可能证明他有任何不当行为:
他们也无法向你证明他们现在指控我的罪名(第 13 节)。
他们现在控告保罗的罪名,根本无法向腓力斯证明。没有证据表明保罗试图“亵渎”圣殿(使徒行传24:6)。这只不过是两个人互相指责而已。
但保罗会承认自己是耶稣福音的传道人。他毫不畏惧,也毫不掩饰自己的信仰。他详细讲述了自己在耶路撒冷无可指摘的时光,以及针对他的诽谤和证据的匮乏,同时也解释了他对上帝的信仰以及对死而复活的信心。
保罗向腓力斯证明他是耶稣基督的信徒:
“但有一件事我向你承认,就是他们所称为异端的道,我侍奉我们祖先的上帝,相信律法所记载的一切和先知书上所写的一切(第 14 节)。
保罗否认自己有任何过错,但他在一件事上与对手的观点一致。保罗说: “但有一件事我向你承认,这是事实,他也不否认,就是他是照着耶稣基督的道侍奉上帝。” 基督教最初被称为“道”(使徒行传 9:2、19:9、23、22:4)。它的意思是追随拿撒勒人耶稣的道路,耶稣教导说,他是通往上帝、公义和永生的唯一道路。保罗指出,他的对手称“道”为“宗派” 。
犹太当局试图贬低“道” ,将其斥为一个教派,一个死人的小团体的狂热追随者。他们称之为“拿撒勒教派”,这或许是额外的侮辱,因为拿撒勒是一座最受人鄙视的城市(约翰福音1:46)。
保罗自豪地将自己归入这个所谓的宗派。他承认自己确实按照耶稣的道侍奉我们祖先的上帝。保罗声称自己侍奉的正是大祭司和长老们指控他拒绝的同一位上帝,也就是我们祖先的上帝(指以色列的祖先/族长: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保罗并非律法、圣殿或摩西的敌人(使徒行传 21:21, 28),而是按照上帝的道侍奉他,因为他相信这是对律法的成全。
他解释说,他之所以按道侍奉上帝,是因为这正是上帝通过他的话语所应许的:保罗相信一切符合律法和先知书的教导。他这里指的是旧约;律法指的是摩西五经(《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和《申命记》),而先知书则包含了旧约的其余书卷。
上帝预言要发生的事,已经借着拿撒勒人耶稣应验了。保罗和其他新约福音传道者和作者经常引用旧约圣经来说明耶稣是如何成就上帝的应许的(使徒行传 2:25-32、8:32-35、13:32-37;罗马书 15:12;希伯来书 8:8-12;彼得前书 2:24)。
贯穿《旧约》的主线之一是上帝的应许:祂将从大卫的后裔中立一位君王,永远统治以色列(撒母耳记下7:12-16),并且祂所膏立的弥赛亚将受苦,为世人带来救赎(以赛亚书52:13-53:12,49:6)。 耶稣应验了旧约圣经中许许多多的预言。
由于保罗相信律法和先知所应许的,他也描述了自己如何相信从死亡中复活:对上帝怀有盼望,就是这些人自己所珍视的,就是义人和恶人都必复活(第 15 节)。
他指出,这些人自己也对上帝怀有希望,这是一种慷慨的努力,将共同的事业扩展到那些想要杀死他的人身上。大祭司亚拿尼亚大概和保罗一样珍视我们祖先的上帝,尽管作为撒都该人,他并不希望复活。但保罗是犹太人,也曾是法利赛人。在耶路撒冷公会受审时,他甚至用现在时态声称自己是法利赛人(使徒行传 23:6)。
有可能,一些从耶路撒冷来到凯撒利亚的长老也是法利赛人,保罗再次提请人们注意,他如何对上帝的复活抱有希望,就像这些人中的一些人珍视自己一样。
律法师特土罗很可能是犹太律法的文士之一,这意味着他也相信复活。在耶路撒冷受审时,一些文士转而为保罗辩护(使徒行传 23:9)。保罗似乎将一些在腓力斯面前控告他的人的共同信仰归咎于他们,因为他们相信复活。撒都该人/祭司坚决不相信复活,也不相信天使和来世(马太福音 22:23,使徒行传 23:8)。
保罗的盼望是,义人和恶人都必复活。这复活指的是死后的生命。所有人都会死,但死亡并非无限的无意识或湮没。每个人死后都会继续存在。有些人会复活获得永生,有些人则会永远与上帝隔绝(但以理书12:2)。义人是那些被上帝称为义的人,而这只有相信耶稣的人才能实现。
在约翰福音3章14-16节中,耶稣将自己比作旧约圣经中的一个形象。以色列人在旷野流浪时,被毒蛇咬伤,奄奄一息。他们向上帝呼求,上帝就吩咐摩西,叫亚伦制造一条铜蛇,挂在杆子上。这样,凡是相信摩西话语的人,只要仰望铜蛇,盼望脱离蛇毒,就能脱离肉体的死亡(民数记21章4-9节)。
同样,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是为了拯救人们脱离灵性的死亡。每个人都被罪的毒液所毒害,这毒液使我们与神隔绝。若没有帮助,我们将永远与神隔绝。但神藉着耶稣给了我们帮助。如果我们有足够的信心,单单仰望被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盼望从那使我们与祂隔绝的罪中得着拯救,那么耶稣应许我们将得永生。每个人的罪都被钉在十字架上,并被耶稣带走了(歌罗西书2:14)。我们所要做的就是信靠祂。
恶人是那些拒绝耶稣,不信靠祂,而是信靠自己、世界或什么都不信的人。由于他们不愿与上帝有任何瓜葛,这将决定他们的永生和复活的结局。复活通常指死去的事物再次复活,但在这里,它更广泛地指所有死去的人,无论善恶,都将永远存在。死亡并非终点,正如撒都该人所相信的那样。
保罗继续说, “所以,我既是这样,就当竭力在神面前,对人面前,常存无亏的良心” (第 16 节)。
当他说“鉴于此”时,他是在回顾他之前说过的话,他对上帝抱有希望……无论义人还是恶人,都要复活(第 15 节)。
鉴于这种永恒的盼望,或者正因为这种盼望,保罗也尽力始终保持无可指摘的良心。因为保罗相信生命不会因死亡而终结,上帝会让义人和恶人复活,这指导着保罗的生活方式(约翰福音5:29)。如果他不相信复活,他可能会像任何人一样,不在乎自己的良心是否无可指摘。如果死亡是终点-一种永不醒来的永恒沉睡-那么我们在清醒时所做的一切,都不会影响这未来的虚无。我们的行为不会带来永恒的后果。
但因为保罗相信复活必将发生(也暗示着审判-使徒行传17:30-31),所以他理所当然地也相信,他在神和世人面前的行为至关重要。因此,保罗竭尽所能,与同胞,尤其是与他意见相左的人,和睦相处,以保持无可指摘的良心。
对他的指控是,他是一个麻烦制造者并且对犹太人怀有敌意,而保罗声称,恰恰相反,他的生活与其他人和平相处,不是敌人,不是对邻居犯罪的人,也不是跟随耶稣的坏榜样(罗马书 12:18,帖撒罗尼迦前书 4:11-12)。
对保罗和其他信徒来说,省察自己,确保我们活出信仰至关重要(哥林多后书 2:13)。如果我们发现自己犯了罪,每次都可以悔改,并得到上帝的宽恕(约翰一书 1:9)。在保罗写给他的门徒提摩太的一封信中,他强调了他教导的预期结果:“我们教导的总归,就是爱,这爱是从清洁的心和无亏的良心,无伪的信心生出来的。”(提摩太前书 1:5)
保罗向腓力斯描述了他最近的旅行,以及他最终如何遭到袭击和俘虏。这是为了向腓力斯解释究竟发生了什么,以便他能够做出判断,同时也支持了保罗的说法,即他竭尽全力始终保持无可指摘的良心。保罗将解释他为何没有做任何针对犹太人的事情:
几年后,我回来了,为我的国家带来救济品并献上祭品(第 17 节)。
保罗离开耶路撒冷已有数年,主要在亚细亚(今土耳其西部的罗马行省)传福音。具体来说,保罗大部分时间都在罗马亚细亚行省的首府以弗所(使徒行传19:10)。他已经好几年没回耶路撒冷了。现在,离开一段时间后,他回来为他的国家带来赈济,并奉献礼物。我们在保罗写给哥林多人和罗马人的信中看到他努力筹集赈济,以帮助受苦的耶路撒冷教会(哥林多前书16:1-4,哥林多后书8:1-8,罗马书15:25-28)。
施舍是指专门用来帮助有需要的人的钱。施舍是慈善。保罗还将犹太称为我的国家,强调他也是犹太人,并不反对自己的国家。相反,他带来了外援来帮助他的国家;他一直在向外邦人筹集资金,以减轻他的犹太兄弟姐妹的痛苦。最有可能的是,这些施舍会为耶路撒冷的信徒提供食物,类似于保罗过去运送到耶路撒冷的慈善物品,当时叙利亚安提阿的教会送来了施舍(使徒行传 11:28-30) 。在他的开场辩护中,保罗指出他 a) 正在支持以色列的穷人(带来施舍),b) 是以色列国的一员,以及 c) 严格遵守宗教(奉献)。
保罗也在五旬节(七七节)期间来到圣殿献祭。这些祭物可能指的是他出钱购买的圣殿祭物,用于帮助那些曾许过临时愿的犹太信徒,他们需要经济援助,通过购买祭牲和祭司服侍来完成誓言(使徒行传 21:23-24, 26)。这进一步证明保罗并非敌视犹太教,他来这里也不是为了“亵渎圣殿”或在犹太人中“挑起纷争”(使徒行传 24:5-6)。他献祭是遵循犹太人的习俗。
保罗现在详细描述了虐待者袭击他的无辜情况:
他们看见我在殿里行洁净礼,并没有聚集人群,也没有喧哗。但那里有几个从亚细亚来的犹太人。(第18节)
保罗出现在耶路撒冷圣殿的背景是他正在献祭,当时他说, “他们找到了我” 。 “他们”泛指他的指控者,尽管他稍后会具体说明是谁煽动了对他的攻击。
保罗在圣殿里忙碌着,他已洁净,没有聚集人群,也没有引起骚乱。控告他的人把他描绘成煽动民众、攻击圣殿的人,但保罗并没有在圣殿里煽动人群或引起骚乱。
他匿名在那里,已经接受了净化,也就是说,他已经在犹太洗礼池(mikveh)中洁净了自己。每个进入圣殿的犹太人都必须先在mikveh的水中浸入水中净化自己。他们会进入浴池,全身浸泡在水中,然后出来,净化自己,以示他们在圣殿的这段时间的洁净。这表明保罗遵守了犹太人的宗教仪式规范。
保罗并没有违反任何犹太律法或规范。他只是静静地在圣殿里,为其他犹太人履行誓言(使徒行传 21:26-27)。
保罗指出,正是一些来自亚细亚的犹太人,把他在圣殿的和平存在变成了一场争论。然后,他顺便指出,这些攻击他的亚细亚犹太人本应来到凯撒利亚,向他提出控告:
如果他们有什么控告我的话,他们本应该到你们面前来控告我(第 19 节)。
这是他为自己辩护的另一个有力论据。在凯撒利亚,在腓力斯的法庭上,指控保罗的人是大祭司亚拿尼亚、辩护律师帖土罗,以及一些未具名的犹太长老(使徒行传24:1)。根据这段经文和使徒行传21-22章,保罗在圣殿院子里被害时,这些人都不在场,当时保罗据称试图带一个外邦人进入圣殿的内室,以此“亵渎圣殿”。
正是那些来自亚细亚的犹太人指控保罗亵渎圣殿,并随后召集暴徒试图将保罗打死(使徒行传21:27-30)。然而,这些来自亚细亚的犹太人并没有来到凯撒利亚作证,尽管他们本应在腓力斯面前提出指控。
事实是,大祭司和他的律师来指控他们没有亲眼目睹的事情。这也就是我们现代法律体系所说的“传闻”。保罗的意思是,虽然有第一手证人,但他们却没有出席听证会。因此,整个程序在法律上都是有缺陷的。
真正目击犯罪的人如果希望自己的诉求得到重视,就必须亲自作证。保罗合理地指出,如果来自亚细亚的犹太人对他有任何指控,他们应该在凯撒利亚控告保罗,而不是大祭司或其他长老,因为保罗遇袭时他们并不在场。出席听证会的是政治领袖,而不是实际目击证人,这表明这实际上是一次政治暗杀企图。
如果大祭司和他的同僚要批评保罗,他们应该从自己的经历出发。保罗能想到,他们唯一会批评他的事情,就是他对复活的信仰:
“或者,除了我站在他们中间大声喊出的这句话之外,这些人自己也可以说出我在他们面前所发现的什么恶行:‘我今日在你们面前受审,是为了死人复活的道理。’” (第 20-21 节)
保罗说: “不然,不然,既然这些人(亚拿尼亚等人)没有因他们指控他的罪而出庭,就让这些人陈述他们发现保罗的罪行吧。” 他们与保罗唯一的接触是在使徒行传23章中,保罗站在公会面前,当时罗马人把保罗带到公会(由祭司和拉比组成的犹太精英委员会)接受审问。
如果亚拿尼亚或长老们要指控保罗有任何不当行为,他们应该根据个人经历说话并作证,而不是根据其他人的指控散布谣言,这些人甚至没有出席凯撒利亚的审判。
保罗提出了他们可能指控他的唯一罪行,而这罪行本身根本就不算什么罪行。如果他们能告诉腓力斯,在他们面前受审时,他们还发现了其他什么罪行,保罗很想听听。保罗在公会面前引发的唯一争议,就是他站在他们中间大声喊出的这句话。正是在保罗意识到大祭司反对他,并且会做出不公正的裁决时,他大声喊出了一句引起分裂的话:
我今日在你们面前受审,是为死人复活的道理。” (第 21 节)
保罗大声说出这句话是因为:1)这是真的;这是信仰基督的基础,他从死里复活,并在死者复活时对他们进行审判,包括义人和恶人(使徒行传 17:30-31,约翰福音 5:28-29);2)因为保罗知道这会在议会内部引发争论。
保罗在公会前高声宣告的动机,并没有明确说明。他发起这场辩论,部分原因似乎是为了自保,但保罗从不回避在力所能及的时候分享福音(使徒行传26:29)。他高声宣告自己的信仰,可能也是为了说服公会中的法利赛人,让他们接受耶稣复活的真理。
保罗宣称自己仅仅因为相信复活而受审后,法利赛人站到了保罗一边,因为他们也相信未来的复活,即使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已经拒绝承认耶稣是弥赛亚(只有少数人相信他,例如尼哥底母和亚利马太的约瑟)。撒都该人(祭司)不相信天使、奇迹或复活。因此,当保罗提醒公会他是法利赛人,并且相信法利赛人也相信的东西时,一场争论爆发了。
有些文士甚至认为保罗可能收到了来自上帝的信息。如果情况没有危及生命,保罗或许能够带领一些公会成员信靠耶稣。但罗马人“强行”将保罗从现场带走,因为他们担心保罗会被公会成员撕碎(使徒行传 23:10)。
保罗向腓力斯的自我辩护到此结束。保罗已充分论证,他被指控的任何罪名都毫无根据,毫无可信度,而那些来起诉他的人甚至没有在圣殿里目睹他被指控的罪行。他再次将审判的焦点转向他对耶稣复活的信仰以及人类永恒审判的信仰,正如犹太圣经所预言的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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